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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钢委员:深化新三板市场改革

2018-07-11来源:人民政协报 A- A+

新三板市场是继沪深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定位于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具备进一步加快改革的基础和条件。为此,建议:

增加新三板市场发行交易功能。进一步优化现行基础层和创新层,规范企业股份制改造,强化信息披露,积累商业信用。增设公开发行层,允许在创新层挂牌满一年以上的企业公开发行股票,这些企业应当具备新经济特征,科技研发力度大,有自己的专利。

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试点。股票发行审核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担把关责任,投资者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监管部门取消对发行价格、发行节奏的行政管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形成市场主导、责任到位、披露为本、预期明确、监管有力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

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可分为自愿退市和强制退市。制定具体、多样的退市标准,增强透明度和约束力。防范和纠正各方面利用各种资源的“保壳”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实行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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