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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给食品农产品办“身份证”?——全国政协“完善食品农产品溯源制度,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提案办理协商会侧记

2018-06-22来源:人民政协报 A- A+

“我有一个朋友投资种黑龙江的五常大米,结果卖不出去,因为假冒的五常大米太多了,市场很难分辨。”全国政协委员丁磊说。

6月20日,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在京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主题是“完善食品农产品溯源制度,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丁磊作为提案者代表第一个发言,他举了黑龙江五常大米的例子,建议分别针对养殖类和种植类农产品建立溯源制度,“先做老百姓最关心的农产品。”

9年前,作为网易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的丁磊投资建养猪场,成为中国“IT养猪第一人”,对这一行有深入了解后,他深切感受到溯源制度对于发展优质农产品的重要作用。

溯源是指对食品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所必须记录的信息进行回溯,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可追踪流向,这相当于给食品农产品办了“身份证”,让假冒伪劣难以藏身。“身份证”该怎么办?其中大有讲究。今年全国两会上,民建中央、农工党中央及多位委员就此问题提出8件提案,被列为全国政协重点提案,由提案委员会以提案办理协商会的形式督办。会上,提案者代表、委员和提案承办单位的交流很热烈,政府、企业的责任怎么明确?技术平台、标准、法律等问题怎么解决?大家都期待找到可行的方案。

“食品农产品溯源应该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平台,现在多个部门都在建平台,存在交叉重复,应该做到‘一张身份证走遍天下’。”王静委员说。

统一平台是委员们会上关注的焦点之一。“各部门管理标准不同,相互无法联通,平台建了也不会太好用。”卢江委员认为,当前首先要理清政府和企业的职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政府部门要发挥监督指导规范的作用,出台平台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代表农工党中央发言的蒋和生委员认为各部门监管标准不一,信息不兼容,会造成“各打各的”现象。

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但这个责任能够真正落实吗?代表民建中央发言的云南农业科学院研究员李石开说,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里面并没有关于企业建立溯源制度的强制性规定,“溯源要投入一定软硬件设备,增加企业成本,一些企业可能不太乐意。”

怎么调动企业积极性?蒙晓灵委员建议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立法约束固然重要,但政府对此还要有财政的支持,比如以奖代补,政府招投标项目优先考虑有溯源机制的企业,给市场一个正向激励。”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已经建起来了。”在回应委员建议时,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如是说。他告诉大家,现在,相关制度正加快构建,“我们部里制定了配套制度,编制了统一标准,今年开始抓平台的试运行,将在试运行基础上不断完善,这个平台是高度开放、全国统一的。”

谈及法律保障,该负责人也认为应该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把溯源制度的规定写到这部法律里,尤其是风险大的农产品的溯源。对于发挥市场作用,负责人表示部里在考虑搞些市场化机制,比如在大型超市里设定一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产品专区,带动平台的进一步应用,同时这个平台也要跟市场监管部门衔接。

说到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负责人回应说,工信部现在已对盐业、乳制品溯源体系进行了技术规范,下一步将考虑在互联网技术层面进行技术规范,比如区块链技术应用,已经启动了无节点接口的标准研制。财政部农业司负责人则表示,财政部在部门预算里已经安排了相关标准制定和修订的专项经费,此外还有相关平台的运行保障经费。

“食品和农产品的加工,有2亿户小规模农户在做,还有3000多万小商贩,我认为溯源最难的就是这一家一户的信息采集。”会上,乔晓玲委员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谈及分散溯源的难题,田惠光常委建议根据不同销售模式制定溯源制度,对此,李石开建议先将一部分污染风险大的纳入强制溯源试点。

溯源是必要的,但不可能包罗万象,会上,不少委员达成了这样的共识。卢江委员说,“建立溯源制度也要考虑国情,比如生产一个汉堡,不一定非得追溯到哪个农场去,能说清楚上家和下家就行了。”

在回应委员建议时,市场监管总局食监一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了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对哪些项目追溯,信息要怎么样才算完整,都有明确要求。该负责人也赞同溯源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通过纸质记录方式能够追溯,也是可以的,同时也应鼓励信息化追溯,这首先要统一数据标准,实现各部门数据对接。”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支树平主持会议,驻会副主任田杰、副主任蒋定之出席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提案承办单位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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