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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一签多行”政策的提案

2016-03-02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 4596号提案

 

案   由:关于进一步完善“一签多行”政策的提案

主   办:港澳办

会   办:海关总署公安部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第一提案人:戴德丰

内   容: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本人曾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一签多行政策的建议”提案。提案中就“一签多行”的政策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的意见建议。

为支持香港经济,国家推出了“自由行”政策,并在 2009年对深圳居民实施“一签多行”政策,为香港的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产生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也因而出现一些新问题。

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访港游客逐年不断增加,香港接待能力不足的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得到改善;另一方面是内地游客的增多,特别是深圳水货客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香港市民生活的影响。

鉴于此,建议中央能继续研究并尽快改善现有的“一签多行”政策,目的是杜绝不法分子的行为,减少水货客,回应社会诉求。关于政策的具体改进,有如下建议:

一、建议把原有的深圳居民“一签多行”政策修改为“一签多行、一天一行”政策。虽然仍维持深圳居民一签多行,但限制一天一行,这样可以以此限制“水客”每天多行的活动频率,以此增加“水客”往来深港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从而达到减少“水客”的目的。

二、将“一签多行”的适用范围改为只适用于广东省内有商业需求的商户和跨境学童的家人。

随着粤港合作的不断深入,粤港两地居民生活的不断融合,为真正有需要在粤港两地奔走的商业人士及跨境学童提供往来便利十分必要。因此,在审核“一签多行”资格的过程中,可以要求申请者提供相关的商务往来要求和跨境学童家属的证明文件,为真正有需要的人士提供便利,而不是为“水客”提供便利。

三、加强香港和深圳之间的出入口管理,如发现有人利用“一签多行”政策进行“水货活动”的,可以取消其通行证,并在一定时间内不再发给新的通行证。

由于目前进行“水货”活动的旅客中有部分是香港人,因此建议内地海关加强管理,对一天内进出海关多于一次的旅客所携带物品进行规定,对超出物品限制规定的,没收物品、征收惩罚性关税,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不予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