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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休假、促旅游、拉内需的提案

2016-03-02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 2949号提案

 

案   由:关于调休假、促旅游、拉内需的提案

分   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第一提案人:苏志刚

内   容: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旅游已逐步成为国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业是拉动内需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产业。目前,国民旅游主要安排在节假日和休假时间进行。我国现行主要的节假日安排包括:通过调借双休日,分别形成 2个 7天“长假”(春节、国庆)和 5个 3天“小长假”(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但是民众对现行这种折腾式的“中国式休假”表现出很多不满,特别是“五一”黄金周取消变为通过双休日拼接而成的三天小长假后,由于春节黄金周中国老百姓都主要回家团聚,因此上班族想休闲旅游,除了“十一”黄金周,再没有别的选择。可以说目前的放假调休办法错乱,不仅打乱了大部分民众的生活节奏,大量上班族抱怨无所适从,而且普遍出现出行难、购票难、住宿难等,严重影响假期的快乐感和幸福感。根据全国假日办近日在腾讯等网站发布“关于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调查问卷”所获信息,有七成至八成网民表示不满意现行放假安排,调整现行放假安排具有深厚的民意基础。

导致上述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是现行的放假安排不科学、不合理。一是长假安排不科学。春节黄金周满足的是民众对家庭团聚的传统精神需求,而“五一”、“十一”黄金周满足的是以旅游休闲消费为载体的生活需求,二者刚性需求十分强烈。如何合理、科学、有序地释放民众的刚性需求本是放假安排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但现行的放假安排让十三亿民众的刚性需求在长假里集中聚焦释放,这明显有违常理和科学规律。二是放假调休方法缺乏民意基础和科学性支撑。借调周末硬凑假期的方式显然不科学、不合理,三天小长假与双休日没有本质区别。面对多数民众不满意现行放假安排的民意压力,以及多年实施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弊端,如何更合理地安排国民的节假日和休假,及时调整现行放假安排,为民众提供一个轻松愉快和实惠的放假安排,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建议:

一、优化节假日安排,提升国民节日满意度。 

1.春节增加二天假期,从目前的三天法定假期增加至五天(增加二天),连同前后周末四天假期形成九天连续假期。

春节长假对于凝聚感情,促进家庭和谐有着重要意义。中国很多家庭一家几代分居不同的地方,利用春节的时间大家聚集在一起,充分感受天伦之乐,是对中国文化和人伦的很好维系和继承。亲朋好友利用春节从天南海北走到一起,也有利于社会和谐和人际交流。大规模的返乡热潮也会加强人们对故乡和所居住土地的感情。但目前春节黄金周假期太短, 7天的时间让不少国民感觉“如今过年只是放假,而不是过节”,小时候过节更有年味儿,延长假期可以让国民更从容地过节,恢复一些具有地域和文化特色的传统过节方式,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同时,假期短导致旅客出行集中,交通压力大。由于春节假期只有 7天,返乡大军和出游客流叠加,造成国内运输工具和高速路压力巨大,人车拥挤、航班晚点,让心急回家或返城工作的旅客焦虑不安。若春节假期延长,出行旅行可实现一定程度的错峰,减轻公共交通和道路压力。 

2.恢复“五一”七天黄金周。

发展中国特色假日经济是现代服务经济的重要推手,过去多年的实践证明:增加法定节假日不仅可以有效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也能丰富百姓生活。国家假日办决定取消“五一”长假后,一直遭到广大老百姓的质疑,恢复“五一”长假的呼声也一直未曾消停。特别是近年来,恢复“五一”长假已经成为很多人内心的共识,这一方面说明,人们对实行多年的“五一”长假已经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成为民众的生活习惯,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另一方面也说明,民众对取消“五一”长假这一做法是深感不满的。我认为,恢复“五一”七天黄金周给国民旅游增加多一个好的选择,有利于减轻现在旅游景点压力过大和交通压力过大的现状。在更多的假期中,不仅民众可以拥有出游的机会,还可以享受质量更高的旅游体验。同时,恢复“五一”七天黄金周可以让老百姓能够有更多一些的共同长假日,便于安排与家庭和亲友共享旅游,从而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内需,促进第三产业尤其是旅游业的发展,对刺激我国产业结构改革有着极大的作用。因此应该恢复“五一”七天黄金周。

二、真正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2013年,国务院颁布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 2013—2020年)》,其中特别提出,要求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方面的法律援助。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亦再次强调要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大力发展旅游、健康、养老、创意设计等生活和生产服务业。近几年,“要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这句话,在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几进几出,但是毋庸讳言,落实情况并不乐观。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分别做的调查数据显示,带薪休假制度并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需要加强推进和落实,使带薪休假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应在以下方面进行重点落实:

第一,依法强制执行。带薪休假作为法定权利,必须要有刚性支撑,依法强制执行。任何剥夺职工带薪休年假的行为都是公然违法,该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细化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尚有一些有待细化完善的地方。一方面,条例规定了欠假不整改要加付赔偿金,但具体标准又没有具体规定。有必要制定一个量化标准;同时,应休未休的比例应有上限,比如规定不得超过 5%,防止将年休假工资报酬作为货币福利发放;防止企业通过利益交换赎买员工休假权,背离休假制度的初衷。

第三,监管部门要加强主动作为。根据我国目前的劳资关系实际,普通劳动者个人很难就带薪休假向用人单位提出维权,需要相关部门和组织帮助其维权。今后,我国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工会应充分发挥职能,主动介入,扮演好劳动者代言人的角色,帮助其讨回公道。

综上所述,满足国民休假权利,需要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制度“两手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