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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2号提案复文

2016-02-28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932号(社会管理类257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易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动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您长期心系内地、港澳青少年健康成长,持续关注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议题,多层面、多角度地提出了提升青少年毒品预防毒品侵害能力的工作建议,对促进内地、港澳禁毒交流合作、助推全国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作出积极贡献。在此,谨向您对全国禁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您在提案中所述毒品滥用人员、毒品滥用种类、滥用原因变化等问题与内地面临的实际情况基本相符。受国际毒潮持续泛滥和国内多种因素影响,内地毒品滥用形势总体呈现出以海洛因为代表的传统毒品蔓延势头得到遏制,以冰毒、氯胺酮为主的合成毒品滥用人员增长迅速,吸毒人员低龄化、多元化,毒品种类多样化等特点。截至2014年底,内地累计发现、登记吸毒人员295.5万名,参照国际上通用的吸毒人员显性与隐性比例,实际吸毒人数超过1400万。登记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青少年占57.1%,18岁以下就有2.9万名;合成毒品滥用人员145.9万名,占吸毒人员总数达49.4%,首次超过海洛因滥用群体比例;滥用合成毒品人员中,35岁以下青少年占比近八成。内地毒品滥用结构变化背后浮现的青少年滥用毒品问题让人忧心,演艺人员吸毒问题、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问题更是起到推波助澜的负面效应,公安机关多次予以重拳打击。
    多年来,我国政府始终坚持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治本之策,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安部禁毒局)会同教育部、团中央部署各地、各部门持续以“青少年和合成毒品”为年度工作重点,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等品牌项目,不断探索运用新渠道、新平台、新手段,深入推动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农村、进场所,有效提高了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2014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全国禁毒工作汇报,中央领导同志就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下发《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更是从国家最高层面鲜明指出了禁毒工作要坚持“全面加强毒品预防教育”等原则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工作方针。
    您提案中借鉴香港禁毒工作经验,提炼出禁毒宣传教育应秉持的五个重要原则,提出五项建议,所蕴理念与内地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非常切合,也均已不同程度地在内地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中实际运用。一是开发实用的禁毒教育信息工具。国家禁毒办在既有禁毒专业报纸、网站、杂志、手机报的基础上,顺应互联网移动化、社交化浪潮,不断拓展新渠道、新手段和新载体,成功建设微博、禁毒数字展览馆、“中国禁毒”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平台,团中央专门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向毒品说不”活动,北京团市委专门设计开发禁毒宣传教育多功能应用程序“毒控”,各地、各部门也通过筹建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毒品预防活动,反映毒品实际危害、普及毒品预防知识、传播无毒生活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二是组织禁毒志愿者参与禁毒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在各级禁毒部门组织引导下,目前禁毒社会组织已达700多个、禁毒志愿者队伍1.5万支、禁毒志愿者100多万名。各地还广泛组织戒毒成功人员开展现身说法、同伴教育活动,以真实案例帮助染毒青少年认清摆脱毒品的途径,树立回归社会的信念。三是制作禁毒公益广告。2008年以来,国家禁毒办聘任濮存昕、成龙、周杰伦等社会公众人物为禁毒宣传形象大使,多次拍摄制作富有创意的禁毒公益广告。2014年,国家禁毒办组织近百名演艺界明星制作禁毒公益歌曲《生命》,融入年轻人喜爱的RAP元素,网络下载量近千万,歌曲在湖南卫视品牌栏目《天天向上》播出后,广受青少年欢迎。此外,内地禁毒部门从未忽视大众传媒在毒品预防中的舆论引导作用,仅2014年全国报刊单位就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刊登公益广告等形式,刊发禁毒专题报道近3万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品牌栏目多次制播禁毒节目。四是毒品预防教育评估工作。为科学、客观地评估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效果,国家禁毒办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客观数据与第三方调查、群众反映相结合的毒品预防教育评估机制,进行多层面的原因、过程、效果评估。北京、上海、福建、甘肃等地的评估工作行之多年,对了解青少年滥用毒品情况、破除毒品危害认知误区、提供禁毒专业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禁毒专业辅导人员培育。国家禁毒办部署各地广泛开展专职人员、禁毒师资、禁毒志愿者、禁毒教育辅导员等专兼职队伍培训工作,积极开展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2014年,团中央、国家禁毒办专门举办青少年禁毒师资和志愿者骨干培训,团中央专门把禁毒社工纳入20万青少年事务社工建设规划,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重庆等地依托“自强服务社”、“阳光中心”等社工机构购买专业社工服务,提升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六是内地与香港禁毒交流合作。毒品祸患是内地、香港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扫除毒害是两地人民的共同愿望。目前,两地合作渠道畅通有效,在警务合作框架下多次举办“禁毒交流体验计划”,禁毒职能部门对双方预防教育政策措施和经验有着深入了解,在打击跨境吸毒、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中有着重要共识,交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
    内地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严峻的毒情形势相比仍显不足。下一步,公安部将积极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继续会同教育部、团中央部署各地禁毒部门不断强化新媒体平台、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和新传播手段、评估方法的运用,持续改进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努力推动内地、香港禁毒交流合作,切实保护两地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远离毒品侵害。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公安部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