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关于建立公平开放职业资格制度的提案

2016-02-28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523号提案
    案   由:关于建立公平开放职业资格制度的提案
    主   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会   办:民政部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第一提案人:廖永林
    内   容:
    市场中介行业具有维护市场平稳、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保护市场各方利益、促进市场公平、公正等作用,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介行业通常要求具备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专业性是中介行业的典型特征,通过职业资格和行业荣誉体现出来。同时,职业资格的出现,又有效地衔接了学校学历教育和社会技能教育,成为众多专业领域终身教育的重要途径,并推动社会中介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我国的市场中介行业和职业资格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而产生并逐渐发展起来的,到现在已有超过二十年的历史,分布于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就业人群数量巨大。在市场经济建立健全、政府职能转变和各项社会事业改革顺利推进过程中,中介行业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已与众多社会政策措施具体执行安排息息相关。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改革进程中,“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的改革,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和“推行政府向社会购买专业服务”的过程中,市场中介行业势必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肯定我国市场中介行业发挥的重大作用的同时,不能否认中介行业目前还存在诸多问题。职业资格管理标准不一,部分行业专业化水平不高、职业资格设置过滥、行政干预较多;社会组织发展参差不齐,缺乏规范的设立标准和程序;一些组织没有按照社会组织的要求,延续政府组织形式,偏重管理,缺少服务;一些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仍然没有同政府脱钩,保留相应的级别等等。以评估行业为例,有些评估领域早已实现中介行业从行政机关脱钩改制,中介行业执业和资质不需要行政审批,实行行业自律。但有些行业还仍然停留在旧的行政审批管理模式。由于专业性差异较大,对评估师管理不到位,评估人员专业水平不够和考核标准不一,造成服务和执业水平下降,从近几年一些具体案例看,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资产所有者权益受损等问题,究其原因,既有评估行业和人员自律不够,部门和协会监管薄弱,但更多是因为存在跨专业执业,跨专业执业者缺乏相应专业知识、不遵守相应专业技术规范造成评价结果严重失真,同时也造成了监管死角。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要求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健全部门职责体系,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国务院行业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除依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职业、行业需要设立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资质资格许可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国务院部门依法制定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的改革方案,是中介行业组织除弊兴利,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契机,为规范职业资格制度建设,促进中介行业更好地承接政府职能转变打下了基础。2014年,国务院已取消了14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职业资格设置过滥的问题。但同时,也引发社会上巨大的争议,带来一定社会问题。一是深入研究不够。急于推进工作,造成部分走在改革前沿,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保护公民个人财产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职业资格被取消,挫伤了中介行业的积极性。二是取消工作没有体现公平原则。同样的依据,有的取消了,有的没取消。同一中介门类,有的准入、有的水平评价、有的取消,不利于中介行业的规范发展。三是取消职业资格准入和许可的后续工作和宣传解释不够。一个职业资格从业人员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有些从业人员为了取得职业资格付出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学习和努力,并长期以此为职业。按照中央精神,取消的只是行政准入和许可,而不是职业资格本身。但对取消的含义、后续工作衔接等没有进行全面安排和解释,造成社会上极大的不稳定因素。
    为更好地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改革要求,更好地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现一业多会,更好地促进竞争,建立公平开放规范的职业资格制度,促进中介行业健康发展,提出建议如下:
    一、抓紧制订职业资格管理规章。应按照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按照公平开放的原则,明确各类职业资格设立的原则、方法和监管规则,明确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职业人员的职责,促进职业资格规范发展。
    二、抓紧做好后续工作。人事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尽快明确已取消职业资格准入和许可的职业资格后续管理和运行政策,稳定从业人员,防止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实行统一的准入标准,公平合理地推进改革。应按照职业资格标准一致的原则,推进有关法律的修改,促进统一市场的建设和形成。
    四、充分发挥协会在职业资格制度建设中的作用。要按照政府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中的作用,推进政府与中介协会、行业商会的脱钩,将职业资格中的人员考试、考核评价、执业自律等工作,通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订,明确由协会商会等负责,政府通过监管等措施,促进市场秩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