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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7号提案复文

2016-02-28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087号(统战政协类137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雅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区域合作,构建港澳深珠旅游自由合作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域旅游一体化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旅游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顺应这一规律,有利于优化旅游产业空间布局,培育新的国家旅游品牌,促进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当前,国家旅游局正在实施“515战略”,将突出抓好重点区域规划和创新区域旅游合作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推动粤港澳区域旅游一体化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深圳、珠海均为广东省辖区,享有国家赋予广东省的各项优惠政策,港澳深珠旅游自由合作区构想应纳入粤港澳区域旅游一体化框架下综合考虑。
    一、粤港澳区域旅游合作具有坚实的政策基础。粤港澳区域是国家旅游局“十二五”期间重点关注和推动的旅游合作示范区。《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努力将粤港澳地区发展成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竞争力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打造国际旅游枢纽,构建粤港澳大旅游,形成我国旅游发展国际化、现代化的示范区。”为落实国务院审议通过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央政府与港澳特区政府签订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以及补充协议、《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发展深化两地合作的新政策》等政策,2011年国家旅游局拨付专项资金委托广东省旅游局牵头编制《粤港澳区域旅游合作愿景纲要》,已于2013年12月通过评审。当前,三地正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根据各自的制度、法规和实际情况,按照共同的愿景,自主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实现各项合作目标和任务。
    二、粤港澳区域旅游合作具有融合国家战略的优势。当前,“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正在布局实施,其中,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为粤港澳区域旅游一体化带来了难得的机遇。港澳地区也将进一步发展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助力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广东省已于今年月5月推出了与国家“一带一路”规划衔接的《实施方案》,通过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抓手,联手港澳台和周边省区,推进与沿线国家合作,力争把广东打造成为“一带一路”的战略枢纽、经贸合作中心和重要引擎。《实施方案》还配套了广东参与建设“一带一路”优先推进的项目清单,共68个项目,总投资达554亿美元,涵盖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农业、渔业、制造业、服务业6个领域。今年4月,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将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区域旅游合作,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两地将在自贸区框架内与港澳进一步加深旅游交流与合作。上述国家战略的叠加优势将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区域旅游合作突破制度瓶颈,推动粤港澳区域旅游一体化加快进程。
    三、粤港澳区域外国人出入境政策逐步完善。近年来,随着内地与港澳经济文化和双向旅游交流日益密切,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更为紧密,外国人入出境和停居留便利政策逐步完善。目前已实施在港澳外国人进入珠江三角洲团体(2人以上)旅游免办签证政策,现行政策的充分利用,将有助于更好地吸引在港澳外籍游客进入深圳、珠海旅游观光,促进港澳深珠区域经济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在“515战略”关于积极推进粤港澳区域旅游一体化框架下,统筹考虑您所提出的港澳深珠旅游自由合作区构想。
    感谢您对旅游工作的关注。
        国家旅游局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