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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司法审判中法律适用统一的提案

2016-02-28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484号提案
    案   由:关于推进司法审判中法律适用统一的提案
    主   办:最高人民法院
    会   办:最高人民检察院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第一提案人:胡有清
    内   容:
    在当前的司法审判中经常出现或因地区不同,或因法官不同所造成的法律适用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现象,引发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困惑,影响到司法公正,甚至引发访民上访事件。法律适用不统一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法律本身的不健全、不完善,法律规则在制定时条文不够明晰,造成理解上的差异。
    2.法官观念甚至认识水平的差异导致法律条文选择适用不当。
    3.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导致法律适用不统一,个案、类案裁判差异很大。
    4.法律适用混乱。地方性法规、各地法院指导意见各有各的规定,一些地方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审判指导意见”都作为判决依据,难免造成依据不一。
    法律适用不统一,不但导致上诉增多,案件量增加,也容易形成司法腐败。同时,审判质量下降,形成恶性循环。法律适用不统一问题的产生,原因复杂,既有规则不尽完善等立法因素,也有外部不当干预等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的影响,更有法官能力、法院管理不善等司法自身的因素。为此提出几点建议:
    1.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业务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明确审理思路,统一裁判标准。
    2.建立各级法律适用监督体系和案件对比制度,及时发现同类案件不同判决的情况,并由上级法院、检察院及时做出对错评价,公开发布纠正处理结果。
    3.进一步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强化对法官思维方式、裁判方法的培训,实现法官法律适用能力的整体提升,使其在个案的裁判中,正确理解法律,统一适用法律,准确裁判案件。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4.在立法上对司法答复、会议纪要、指导意见等尽快整理、汇编,全面扫清地方性规定、内部规定。对具有普遍性的案件类型制订具体法律适用细则,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法律、法规,并保持其长效性、稳定性。
    5.推进审判公开。除了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法定涉密案件外,一律上网公布,并建立同类案件检索查询机制,供法官、律师和当事人查阅、参考。
    6.逐步把法律适用统一拓展到立法、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司法环节,建立起完善的统一法律适用体系、宣传体系和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