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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中医药在构建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中作用的提案

2016-02-28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798号提案
    案   由:关于发挥中医药在构建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中作用的提案
    主   办:中医药局
    会   办:发展改革委 法制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提案形式:个人联名
    联名人数:6
    第一提案人:于文明
    联名提案人:王新陆 陈子江 陈凯先 杨鸿生 孟庆才
    内   容:
    2009年中央启动了新一轮医改以来,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框架全面建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公立医院改革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与此同时,医改进入攻坚期,仍然跋涉在深水区,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的改革数量在大幅上升,不断上升的医疗费用和改革中政府补偿资金,在经济下行中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带来更大压力,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医疗费用大幅上升背景下,财政、医保的医疗费用支出能否在一种新的机制体制中顺利运行,显得尤为重要。新一轮医改提出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强调在巩固完善保基本、强基层成果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建机制,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因此,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紧迫任务。
    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作为我国独具特色的卫生资源,和西医药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要使命,是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投入少、成本低、疗效好,在治疗许多疾病方面,相对于现代医学具有较好的成本效果优势,单位经济中医药服务量明显高于单位经济西医药服务量。世界卫生组织开展的一项研究表明,在获得同等程度的疗效时,传统医学的医疗成本低于现代医学的53%-63%。北京市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市三级中医医院平均每诊疗人次费用为194.34元,而综合医院为303元;骨折中医闭合复位收费仅80元,而西医开放手术收费889元;当中药饮片处方比例增加5%时,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可减少2230万元。建立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医改的重要目标。我国经济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卫生保障基础较差,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和民族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无论是增加中医药服务的提供,还是引导百姓的充分利用,都能发挥成本低、效益高的作用,对控制医药费用的过快增长、减轻国家和群众负担、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均有积极作用。在20世纪70年代,我国曾以世界1%的卫生费用,解决了世界22%人口的医疗保健,公共卫生体系使医疗保障人口覆盖率高达85%,创造了发展中国家的奇迹,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赞扬,一个根本原因是中西医并举的农村合作医疗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充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优势和作用,有利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利于探索建立群众承担得起、政府负担得起、医保支付得起的医疗保障制度。
    建议:
    一、将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形势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由国务院制定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明确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战略方针、目标、任务、措施和步骤,促进中医药在新时期的全面发展。
    二、尽快出台中医药法
    加快中医药法立法进程,从法律层面明确中医药的地位和作用,将党和国家的中医药方针政策法律化、制度化,建立中医药事业发展稳定的保障机制和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制度。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在制定医改政策中突出向基层中医药倾斜。将一些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逐步提高中医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和报销比例,研究鼓励中医药提供和使用的医保付费方式,合理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适宜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
    建议成立由国务院领导牵头的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问题,推动各地落实扶持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逐步理顺中医药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地方各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