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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号提案复文

2016-02-28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892号(社会管理类160号)提案答复的函


    那仓·向巴昂翁·丹曲成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家庭教育入手,全面提高公民素质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中央文明办,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建议应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为目标,认真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把普及家庭道德文明知识、提高家庭成员道德和文明素质作为社会发展的重点目标,国家和社会有关部门应承担起家庭教育的牵头责任,注意挖掘家庭教育先进典型,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配合等,这些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现将我会、教育部和中央文明办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介绍如下:
    一、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顶层设计。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要求“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妇联组织与教育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努力推动家庭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发展。2012年全国妇联、教育部等7部委联合颁发了《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对今后五年的家庭教育工作作了全面部署。2013年,全国妇联、教育部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分别提交了关于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纳入立法规划的建议。在国家层面,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立法及其构建研究,修改完善家庭教育立法建议稿,推动将制定家庭教育法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在地方层面,推动有条件的省市开展立法论证调研。截至目前,重庆市、贵州省、辽宁省鞍山市已将家庭教育条例列入地方人大立法计划。
    二、深化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全国妇联将每年的5—8月确立为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集中开展家庭教育主题活动和实践活动,让家长和孩子在活动中培育良好习惯、传承良好家风。近年来,全国妇联及各级妇联组织先后组织开展了“祖国伴我成长”“童心向党”“红色穿越亲子同行”“美德儿童网上行”“放飞中国梦亲子欢乐行”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特别是2014年开展的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心中有祖国心中有他人”为主题的“好妈好爸好家风”“家庭情景剧”“最美孝心少年”等系列实践活动,在社会上产生巨大影响。其中“我演我家”2014家庭情景剧推选展播活动吸引了4225万人次网民在线投票。中央文明办推动各地不断深入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如上海开展了以“议家训家风,找最美家庭”为主题“寻找海上最美家庭”活动;浙江省近年来持续开展好家风建设活动,推出“最美家庭”典型,吸引了近400万人次群众热情参与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大力弘扬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开展孝敬教育,引导人们感念父母的养育之恩、感念长辈的关爱之情,养成孝顺父母、尊敬师长、敬老助老的良好品质。
    三、巩固发展学校和社区、农村家庭教育工作阵地。为密切家庭和学校的协作,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教育部于2012年2月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把建立家长委员会作为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制度、推进现代化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教育部门的推动下,一些地方的中小学通过家长委员会动员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解决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突出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据统计,到2012年,31个省区市52万所中职和中小学幼儿园中,共建立家长学校30.4万所,约占中职和中小学幼儿园总数的58.5%,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13.9万所。妇联组织、教育等部门将继续密切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推进家庭学校互动,加强家校沟通。将充分利用社区现有的教育资源、设施和力量,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帮助家长更新观念,提高科学育儿、科学教子的能力。特别将重视发挥社区“妇女之家”在指导服务家庭教育中的作用,适应儿童和家庭的需求,采取灵活多样、切实可行的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服务,组织家庭教育活动。
    四、传承传统文化,丰富家庭教育资源。2014年,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传统文化体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和公益性活动,践行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家长通过言传身教,形成爱国守法、遵守公德、珍视亲情、勤俭持家、邻里和睦的良好家风,营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家庭教育氛围。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家庭教育质量。近年来,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推进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儿童工作者、教师、“五老”人员、专业社工、志愿者的作用,壮大专兼职家庭教育骨干力量。教育部门充分发挥学校(幼儿园)的资源优势,选派优秀教师担任未成年人校外教育辅导员,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和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家庭亲子活动,参与指导文明家庭建设。同时,教育部在全国许多高校设立了家庭教育专业(或研究方向),培养家庭教育专门人才。加强家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为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提升家庭教育专业化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努力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的教育体系。
    全国妇联将组织开展中国家庭教育现状调查,编制出版中国家庭教育现状调查蓝皮书,为推进国家家庭教育立法及制定家庭教育政策、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提供支撑和依据;继续发挥在社区、农村家庭中开展家庭教育的特殊优势,加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力度,突出家庭教育中的育德功能,让良好家风永续传承;充分发挥所属的中国家庭教育网、全国网上家长学校和妇联系统各级网上家长学校、微信公众账号、微博等新兴媒体的作用,促进家庭教育科学知识的传播普及,宣传家庭教育典型事迹。
    中央文明办将把家庭文明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继续深化文明农户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星级文明农户创建、“好公婆、好媳妇”评选等活动;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把传承弘扬优良家风家训作为家庭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以良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在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中大力宣传推介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大力宣传全国孝老爱亲模范在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等方面的付出和感人事迹,以榜样的力量影响和促进更多的人注重家庭文明建设;运用公益广告大力弘扬家庭文明,推动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刊播,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全国妇联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