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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6号提案复文

2016-02-28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576号(教育类243号)提案答复的函


    郑慕智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家庭教育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正如你们所言,目前很多父母侧重于学校的正规教育,忽略了学校教育以外的家庭教育,而且父母由于缺乏培训难以对子女进行适当的家庭教育,现有很多家庭教育方式受到诟病。因此,促进家校合作,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能够更好地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近年来,教育部指导和支持各地教育部门以学校为平台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不断拓展家庭教育资源,研究开发家庭教育相关资料,努力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新局面。
    (一)以学校为平台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011年,教育部与全国妇联、中央文明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总体部署。家长学校的主要任务就是面向广大家长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52万所中职和中小学幼儿园中,已建立家长学校的约33万所,占中职和中小学幼儿园总数的63.5%。2012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要求家长委员会发挥自我教育的优势,在家长间交流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近年来,在教育部门的推动下,一些地方的中小学通过家长委员会,在解决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品德、安全、健康等教育工作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学校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201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保障家长学校的经费投入。目前,很多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都为家长学校的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妇联组织也多方争取资源,设立家长学校发展项目,支持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建设和发展。街道、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整合社会力量,争取社会资源,从街道办事处工作经费中专项支出,作为家长学校运行经费。各级文明办也积极协调支持家长学校建设和发展,有条件的地方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不断拓展家庭教育资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只有三者紧密配合,才能形成合力。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现代教育新格局,教育部非常重视校外教育发展。2001—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县级校外活动场所,基本实现了全国每一个县都有一个综合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2011年以来,教育部联合相关部委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目前已建成各类主题社会实践基地491家。“十二五”期间,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分批次支持各省地级市建设150个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各地教育部门利用这些校外活动场所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家长共同参与,促进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紧密结合,拓展了家庭教育服务空间。
    (四)研究开发家庭教育相关资料。2010年,教育部、全国妇联等7部委共同印发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围绕该大纲内容组织专家开展了专项课题研究,形成了《现代家庭教育智慧丛书》。同时针对0—2岁、幼儿、小学、初中、高中、特殊儿童、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编写了7本指导用书,从了解和理解儿童入手,针对不同年龄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入新世纪以来,教育部先后遴选确定了180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90个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在推进社区教育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和推动家庭教育。很多地方开发了家庭教育相关资料,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取得很好的效果。如北京市朝阳区依托社区学院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编写《家长手册》免费向全区所有街乡及所属社区(村)派发,并通过社区教育网及手机用户平台向家长推送。
    目前,教育部正在研究制订《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在丰富指导内容、明确并强化工作职责、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办好家长学校、统筹利用社会资源、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提出了具体要求。教育部将继续突出立德树人导向,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努力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的现代教育体系。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