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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定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提案

2016-02-28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5022号提案
    案   由:关于稳定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提案
    主   办:商务部
    会   办: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财政部
    提案形式:个人联名
    联名人数: 2
    第一提案人:王珣章
    联名提案人:陈怡霓
    内   容:
    消费、投资和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根据国家统计局与有关机构研究表明,我国出口对 GDP增长的贡献率,过去 30年平均达到 20%。对外贸易对经济的贡献不仅是出口拉动总需求,在带动就业、调剂市场余缺、保障能源资源供应、丰富消费品选择、进口先进技术、促进资本形成、促进经济结构升级、增加财政收入等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一、我国外贸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2014年,我国进出口总值 26.43万亿元人民币,比 2013年增长 2.3%,若以美元计价,则增长了 3.4%。这两个数字均大幅低于年初制定的 7.5%目标,这已经是此项重要数据连续三年没有达标。此外,进出口贸易顺差达到 2.35万亿元,扩大 45.9%,也创下历史新高。外贸统计数据依然折射出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外需不振,内需疲软的状况。展望 2015年,商务部预测我国今年出口预计增长 6.6%,进口预计增长 5.5%,外贸进出口预计增长 6%左右。全国外贸增速放缓已是经济“新常态”的表现之一。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外贸发展正在进入一个增长动力重构和发展方式转换的新阶段,增长动力从增加要素投入转向争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增长。
    二、稳定和促进我国外贸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切实执行国家稳定外贸增长的政策。近年来,国务院连续发出两份稳定外贸的重要文件,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这些政策措施切实落实到位才能为外贸稳增长提供有力保障。建议有关部门组织督导组对各地、各单位支持外贸稳增长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加强外贸目标的督促检查和进度把控。建议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对当地进出口重点企业建立台账服务制度,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力促外贸稳定增长。
    优化国家现有支持外经贸发展的各项财政资金,调整资金项目,加强对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新型贸易方式、扩大进口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推动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加大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力度,支持区域协调发展。
    (二)大力发展外贸新业态,稳定外贸出口。近年出现的外贸新业态是一般贸易出口方式的亮点。浙江义乌实施“市场采购出口”的贸易方式创新,在国内市场采购和面向国际市场出口之间建立了规范化的融合通道,带动一般贸易出口大增。深圳市一达通公司构建了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综合提供电子商务、外贸代理、金融服务等,靠商业模式创新降低外贸经营成本并返利给企业,年外贸金额超过 100亿美元。广州等地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打通了跨境电商的通关、支付等瓶颈,增长前景非常广阔。这些外贸新业态代表了未来一般贸易出口的发展方向和增长点,建议政府加大对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
    在国内推广“一达通”等综合服务平台的服务模式,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民营企业出口提供通关、退税、融资等服务,相关部门
    为其设立“绿色通道”。对具备条件的大型商品集散地或特色专业市场
    给予国家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试点,推动在内外贸结合商品试点市场内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支持培育一批重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外贸企业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业务对接,打造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和集聚区,探索建立“公共服务平台 +集中监管区”监管模式。
    (三)围绕“海丝”战略,积极扩大进口。发挥进口解决国内资源、能源、技术等生产要素短缺的积极作用,实施差异化的进口战略。围绕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及缔结自由贸易区协定的契机,积极与沿路国家和缔约国扩大进口贸易。鼓励进口技术设备,及时调整更新享受进口贴息的产品和技术目录,简化申报方式,滚动式接受企业申报进口贴息。以现有交易平台为基础,综合考虑进口商品的品种、规模和提供服务能力,适当放宽认定门槛,认定一大批进口商品交易中心。支持进口商品交易中心发展展示交易、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商品检测等功能。大力发展临港进口大宗商品交易和配套服务。积极设立面向国际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掌握大宗商品定价权,增强议价能力。顺应消费升级趋势,结合电子商务发展,出台检验检疫宽松政策支持,扩大红酒、食品、个人护理用品、电子产品等消费热点产品的进口。
    (四)转移与提升相结合,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继续深入推进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为企业法人的工作,支持企业理顺土地、设备、厂房等产权关系,规范经营行为。对将总部、研发中心等留在原地的企业,加大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大支持各类产业升级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支持企业发展自主品牌和市场渠道,建立海外营销网络,支持企业积极拓展内销市场。发挥以投资促贸易的作用,吸引跨国公司投资,促进在粤外资企业增资扩产,争取其将更多的生产订单和投资投放等。
    (五)加大制度创新,推动贸易便利化改革。尽快向全国复制和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贸易便利化制度创新方面取得的成功做法,推动金融、航运、通关监管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为贸易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创新贸易金融业务,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积极出台鼓励离岸贸易和离岸金融结算试点政策,鼓励设立面向境内和境外的管理型总部企业,大力发展转口贸易、离岸贸易和保税贸易。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发展赊销买断、信用证买断、无抵押融资、外汇结算风险规避、退税抵押贷款等贸易与金融结合的业务模式,为中小企业减轻资金负担。加快推进租赁贸易发展,大力发展租赁飞机业务,探索开展期货保税交割和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积极争取设立单机单船特殊目的公司、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