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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速煤电企业实施超低排放一体化改造的提案

2016-02-27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702号提案
    案   由:关于加速煤电企业实施超低排放一体化改造的提案
    主 办:发展改革委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第一提案人:严慧英
    内 容:
    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的“低碳经济”成为全球政治经济博弈的热点。我国能源资源的特点是富煤、缺油、少气。燃煤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70%以上。为保护环境,提高大气质量,应采取有力措施,加速我国燃煤发电企业实施超低排放一体化改造。
    目前我国燃煤发电技术、装备、管理、运营水平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燃煤发电的除尘、脱硫、脱硝效率能分别达到99.9%、95%和80%以上,污染控制水平远远超过其他煤炭消费行业。若进一步采取果断措施,大力加速实施超低排放一体化改造,燃煤发电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可以达到甚至低于燃气发电的排放限值,环保效益将凸显。
    然而,现有燃煤发电企业实施超低排放一体化改造运行的成本较高,仅脱硫厂用电率一般就在1.2%左右,总运行成本增加基本上在2分/千瓦时以上。目前,脱除三项污染物的综合环保电价为2.7分/千瓦时,这一标准对许多燃煤发电企业显得偏低,无法覆盖其脱除污染物的高成本,如果没有相应的激励措施,燃煤电厂不太可能使煤电机组长期稳定地实现超低排放。
    为此,我们建议在大气污染防控重点地区,进一步提高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以覆盖全部环保成本,并通过加强监管等方式,敦促相关环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大力推进燃煤发电企业实施超低排放一体化改造,解决燃煤发电排放对环境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