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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6号提案复文

2016-02-27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 3896号(工交邮电类 331号)提案答复的函


    何香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京津冀长途漫游费实现通信一体化的提案”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提出的重大国家战略,对实现京津冀优势互补、促进环渤海经济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制定的《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率先突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中关于“取消京津冀手机漫游费”的工作要求,我部组织电信企业,对京津冀移动通信资费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结合近几年其他区域一体化资费相关工作经验,以及京津冀地区电信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社会发展、资本市场、技术实现、企业发展等因素,在组织专家论证、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具体工作方案。为加大改革推动力度、力争取得更好效果,在《工作方案》要求“取消京津冀手机漫游费”的基础上,我们将“取消
    三地间手机长途费”也纳入了方案中。
    京津冀地区移动电话用户总数约 1.2亿,占全国十分之一左右。取消手机长途漫游费不仅涉及用户众多,还涉及对网络计费系统、结算系统,以及智能网平台等的大量改造,并须确保其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为确保工作方案按时实施,我部部署 3家基础电信企业抓紧实施系统改造,同时制定用户服务预案。 2015年 8月 1日,各基础电信企业已按照具体工作方案实施,取消了京津冀手机长途及漫游费。这一举措,体现了中央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决心和力度,将有效增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社会共识,给三省市广大老百姓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督促各基础电信企业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针对涉及用户服务、协议变更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积极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为京津冀三地民众提供质优价廉的电信服务,更好地促进三地间的信息交流,为推动相互间的经贸往来、实现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京津冀发展和我国通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国通信业的健康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8月31日
        工交邮电(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