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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保障国民健康列为基本国策的建议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5-03-13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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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这是一件来自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医疗卫生领域委员的跨界联名提案。为组织写好这件提案,黄方毅、聂振邦、范利、谢渡扬、梅兴保、王海波、王承德、刘文伟、王旭东、司富春、孙步新、温建民等委员曾在会前专程相聚北京,面对面交流、讨论。他们说:我们看重的就是与其他界别委员共同关注国民健康问题的建言形式,国民健康依赖生态、经济、医卫等众多领域协力解决,也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大计,需要从国家战略的层面进行顶层设计。从中我们看到了委员们的履职热情与责任、使命,本版摘登这件联名提案、部分委员发言及相关内容与读者分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国务院自2013年开始已连续两年颁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建议,进一步将保障国民健康列为基本国策。

 

当前严重威胁我国人民生命和健康的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发病率持续上升。治疗费用不但普通家庭难以承受,也给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沉重负担。

 

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影响人类健康的因素众多,其中遗传因素占15%,社会因素占10%,气候环境占7%,生活习惯占60%,而医疗因素仅为8%。只增加治疗环节的投入,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

 

我国“九五”攻关研究结果表明,在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上每投资1元,就可以节省8.5元的医疗费和100元的抢救费用。针对目前肥胖症、高血压、血脂异常、糖尿病的4亿患者,如通过良好的教育、有效的干预等非治疗手段,可大量挽回劳动力资源,节约医疗资源费用,减少环境资源浪费。这一减一增,将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增加数千亿元的资金保障。

 

因此,国民健康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全体国民的健康素质,重视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解决引发疾病的各种因素,把保障国民健康列为基本国策,才能把庞大的医疗开支节省下来,这才是“健康强国”之本。

 

建议:

 

一、成立国民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水利部、农业部、卫计委等相关部委参与,建立跨部门的国民健康促进以及保障体系。

 

二、建立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有电子辐射商品的全过程、可追溯监管体系,确保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产品安全。不仅要建立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销售诸环节的可追溯体系,也要重视和建立对药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和有电子辐射商品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其安全性的跟踪评价和再评价。

 

三、建立健全立足中医、中药、食疗等传统医学,包括健身、保健、足疗、健康饮食、体育、旅游和文化活动在内的健康产业和健康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围绕以创造健康和预防疫病为中心的产业和服务体系。

 

四、建立健全国民健康教育体系,教育和培养国民形成健康的生活习惯、运动习惯和工作习惯,引导国民把维护自身健康作为应当承担的终身社会责任。

 

五、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指标体系,重点做好水、空气和土壤的安全评价,保障国民健康生存、生活和工作的外部环境。

 

六、建立健全促进全民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把健康保健费用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把企业健康管理投入纳入公益事业范畴允许税前列支。

 

要把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改造生态环境、扩大免疫计划、保障工作条件、发展健康产业和服务、增加健康保障支付等有利于国民健康的举措,作为“健康强国”基本国策的根本,通过立法或建立健全政府规制和政策体系,纳入法制轨道和制度设计之中。如促进营养立法,建立正规的营养师制度;在法定社会医疗保障支付中,应确定一定比例的费用支付,作为疾病预防和保健的费用,如每年允许报销一部分健身或健康培训的费用;在财税管理体制中,允许企业将应用于本企业员工的健康管理投入、资助社会的健康公益捐赠纳入税前列支范畴,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国民健康事业。

 

(联名提案人:黄方毅、聂振邦、范利、谢渡扬、梅兴保、王海波、王承德、刘文伟、王旭东、司富春、孙步新、温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