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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贞委员:让法治深入民众内心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5-03-07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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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出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成为基本治国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抓系统、系统抓,立足社会建设,推进全民守法。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法治并没有深入到民众的内心,融入人们的道德准则。从中国式过马路,到(东)莞式(色情)服务,再到触目惊心的家族式腐败、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这些林林总总的标签昭示着规则被怎样践踏、主流文化之下涌动着怎样蓬勃的潜规则。当非理性替代理性、潜规则替代规则,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无敬畏、无底线,迷信权力、金钱开路,权和钱就成了相当一部分人心目中的圣经,法治反而成了粉饰门面的摆设、成了邀宠扬名的道具。一些腐败分子台上讲法,台下弄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污染了公平正义的河流。

 

建设法治中国绝非制定几部法典、打几只“老虎”、拍几只“苍蝇”就可以毕其功于一役。雄关漫道,推进法治,必须改善民心、引导风尚、重塑道德。

 

须依法治官治权,自上而下引导形成规范、公正的社会风气。腐败猖獗,法治退却。十八大以来的强力反腐整肃了一批腐败分子,这些官员在被查办之前百般好,出事之后作风败坏、罪不可赦,给外界造成一种人格分裂、身份分裂的印象,也影响了对权力运作体系的总体评价。修复官员的公共形象,除了继续反腐肃贪,必须避免一阵风式的运动式反腐,要以制度巩固反腐成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退一尺,法治长一寸。法治之道在于治权,治权之道在于放权,在于公开,在于社会监督。源头上风清气正了,上行下效,法治就会顺着权力的经络延伸到社会的肢体末节。权不逾界,老百姓才不会屈从于潜规则。有了法治的庇护,人们就会有安全、有恒产、有恒心,按照法治确定的预期实施行为、组织生活、建构社会。

 

须保障司法履职,通过公正司法化解社会纠纷,树立法治权威。司法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核心。一个软弱无力的司法必然是没有公信的司法。案结事不了,终审不终局,裁判文书成了司法白条,这种状况一天不改变,司法就一天不被信仰,法律规范就一天约束不了人们的日常行为。自古以来,“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司法机关是法律的守护人,最应该讲理、以理服人,如果司法专断,没有公信,司法就什么也不是,也就会有不绝如缕的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凡是以大局之名把司法工具化的做法,都是杀鸡取卵、竭泽而渔。行政决定取代司法裁判,势必将所有矛盾集中于政府、集中于党,没有缓冲余地。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要切实保障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坚定不移地推进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全面推行司法公开,落实身份物质保障,真正做到“谁办理、谁决定、谁负责”。

 

须培养法治公民,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搞成差别对待、人前人后两面派。现在不少人把权利与义务割裂开来,只强调权利,不履行义务,对自己有利时就高举法律文本,俨然护法斗士;轮到承担义务时,就把法律抛在一边,蔑视规则,法外徇私。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培养全民的法治观念,必须立足于公民道德塑造。只有将规则意识、契约精神贯彻到公民的日常行为当中,根植于民众的内心,法治建设才不会四处漏风、按下葫芦起来瓢。构造法治的生活方式,有必要从基层做起,从娃娃抓起,送法下乡、进课堂,补上现代公民读本这一课。

 

全民懂法、官员依法、公正司法,在系统性作用之下,法治就会烛照道德法则,交相辉映,使人们内心变得敞亮、坦荡、善良,人际间更宽容、更礼让,全社会更和谐、更美好。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