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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1号提案复文

2015-03-01


对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341号提案的答复

杜时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模式,推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会商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医养结合养老社区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在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方面,要求各地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提出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的服务关系。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特别提出要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支撑,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等养老机构的转诊与合作机制,发展社区、农村健康养老服务。
    近年来,全国老龄办协调民政部等相关部委加强社区医养融合,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要求各地结合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有条件的要配备医务室、康复室、文娱室等功能;条件不具备的老居民区,按照就近原则与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建立契约合作机制;鼓励新开发住宅配套建设医养融合服务设施,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完备的医养融合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积极开展健康教育预防。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发挥综合效益。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协作机制,形成规模适宜、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二、关于养老护理培训与服务
    加强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是提高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促进养老护理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适应城乡全体劳动者就业需要和职业生涯发展要求,不断完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健全了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如,各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相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城乡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养老护理人员职业培训合格并通过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
    为提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人保部会同民政部组织专家对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于2011年颁布了新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养老护理员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目前,国家正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养老护理服务业人才发展的要求,完善人才队伍评价体系,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广泛开展,并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根据我国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要求,对养老护理员等相关职业的职业定义、主要工作任务等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研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好老年护理服务领域人员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设置工作。进一步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
    三、关于加快制订发展养老产业扶持政策
    为推动我国养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国家先后颁布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内的养老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为促进我国养老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在税收减免优惠方面,现有的一系列政策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不少地方都得到了贯彻落实。在信贷政策支持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改进和完善对社会养老服务产业的金融服务,增加对养老服务企业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在优惠贷款方面,目前我国对贷款利率实行下限管理,金融机构按照收益覆盖风险成本原则,在贷款利率下限以上自主确定对客户的贷款利率水平,养老机构可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自行确定贷款利率和期限。在土地政策方面,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于今年4月份印发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对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老龄服务设施用地支持政策。
    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势和老龄产业的发展,我们将继续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出台,逐步建立健全老龄政策法规体系。同时,我们将督促各级政府结合各地实际,出台本地的养老产业扶持政策,并确保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
    感谢您对老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全国老龄办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