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2594号提案复文

2015-03-01


对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594号提案的答复

张亚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中系统设计高考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牵一发而动全身。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适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进行审议。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积极稳妥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并专门听取汇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审议。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开展专题调研、主持召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把握改革重点,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论证,反复修改,不断完善,形成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9月4日,国务院公布了《实施意见》,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实施意见》明确了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立足基本国情,着眼长远发展,着力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是确保公平公正。把公平作为第一要求,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三是体现科学高效。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确保考试招生工作有序实施。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实施。
    《实施意见》提出了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5个方面主要任务: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进一步促进机会公平。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更好地引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规范考试加分、自主招生,改进录取方式,拓宽多种形式学习通道。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五是在少数省份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重点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以上5个方面涉及的主要改革措施,都有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立“纵向贯通”的学校教育体系、设立针对初中后分流教育的高考、纵向延伸高考改革、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等意见建议,对于今后进一步完善我国考试招生制度,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完善我国现代学校教育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教育部对此高度重视,将在今后的教育改革发展中深入研究,积极吸收借鉴。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