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4743号提案复文

2015-03-01


对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743号提案的答复

单霁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文物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新核定岗位设置,提高专业人员岗位中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原人事部、文化部2007年联合印发了《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在文化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各级各类文化事业单位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自主决定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目前博物馆等在内的文化事业单位已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具体岗位结构比例是根据所在地区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发展水平,以及文化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由上一级主管部门决定的。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研究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文物博物单位的调研,会同文化部适时调整全国文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体控制比例。
    二、关于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建立文物博物馆职业资格制度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文物博物人才队伍建设,1986年,原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文化部《〈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对从事陈列、考古、科研、保管、群工、鉴定等文博专业人员,设置了高级(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中级(馆员)和初级(助理馆员和文博管理员)专业职务,并明确了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该条例中同时规定“在文物系统工作的复制、修复、装裱、标本制作、科学实验等技术工作人员和图书、档案、资料等业务人员,可按本条例并结合本专业特点确定文博专业职务,也可按其他有关技术人员职务条例,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中,根据文物博物行业发展情况,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完善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办法和标准,促进文物博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关于完善院校文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符合文博工作实际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平台
    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年来,教育部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学科专业建设,积极推动有关高校深化教学改革,培养了一大批高质量的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为我国文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1.学科专业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教育部会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并颁布实施《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对文博学科专业给予专门倾斜,将“考古学”从历史学学科门类中的二级学科设置为一级学科。同时,将“文物与博物馆”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将“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设置为基本专业、将“文物保护技术”设置为特设专业。
    2.学科专业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开设文化遗产保护有关学科专业的高校显著增加。一是截至2011年,全国共有45个学位授予单位开展了考古学研究生培养工作,其中高校44所,科研机构1所;共设置了考古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4个;每年授予考古学博士学位40多人、硕士学位340多人。二是截至2012年,有21所高校开设考古学本科专业、28所高校开设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5所高校开设文物保护技术专业,在校本科生3400余人。三是在高职高专层次,开设有文物鉴定与修复、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等专业点69个,在校生6949人。
    3.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一是构建了课堂教学、田野实践和实验室教学三位一体的教学体系,有关高校在原有“田野考古”等课程基础上,强化多学科交叉融合,新设了“文物保护实验技术”、“科技考古”、“实验考古”、“环境考古”等新课程,着力培养学生文物保护方面的专业素养和实践技能。二是大力推进专业内涵建设。在教育部、财政部“十一五”期间实施的“质量工程”中,重点支持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安徽大学、西北大学建设了4个考古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了“田野考古学”、“科技考古学概论”、“史前考古学”、“田野考古实习”等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了“北京大学田野考古实习教学团队”、“吉林大学考古学专业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在教育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实施的“本科教学工程”中,重点支持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和四川大学开展考古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开设了吉林大学“科技考古学概论”、西北大学“田野考古学”等一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4.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创新。以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探索建立高校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文化遗产保护人才的新模式。如北京科技大学与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签署教学科研基地共建协议,通过校所合作,协同培养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专门人才;四川大学与国家文物局签署考古与博物馆学科共建协议,通过校局合作,协同培养中国藏区考古学专门人才;山东大学与耶鲁大学、中山大学与哈佛大学分别签署协议,通过国际合作,协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考古专门人才。
    5.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一是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大部分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学生参加田野考古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实验室操作以及专题实习的学分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0%。二是部分部属高校利用“985工程”、“211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建立了考古学基础实验室和标本室。北京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西北大学利用“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建立了4个国家级考古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三是相关高校通过多种形式建设了一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如厦门大学在江西老虎墩遗址、四川大学在成都金沙遗址、西北大学在西安大明宫遗址分别建立了教学实习基地。四是在生产实习教学中,普遍运用了全站仪、RTK测绘、植物浮选、系统采样、3D技术等新设备、新技术、新方法。
    6.教材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十一五”以来,遴选建设了《科技考古学概论》《文物鉴定基础》《中国史前考古学导论》等一批考古学专业国家级规划教材。二是将《考古学概论》《文物学概论》《博物馆学概论》纳入教育部负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计划,组织全国一流专家编写,并取得重要进展。三是相关高校根据人才培养规格和学科专业特色,组织编写了一批校本教材。
    今后,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有关高校创新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提高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质量。同时,继续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适应文物保护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自主设置有关专业,大力培养文化遗产保护高素质人才,为促进中华优秀文化传承、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四、关于全面提升文物博物馆系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近年来,文物保护事业发展迅速,但由于体制机制、思想观念、经费投入等多方面的原因,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着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岗位设置、专业教育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等突出问题,成为制约文物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
    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文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今年,研究发布了《全国文博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2014—2020)》。针对文博人才队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依据文博事业对人才工作的主要任务,初步建立了实施保障机制。启动实施文博人才培养“金鼎工程”,计划在领军人才、科技人才、技能人才、管理人才方面加大培养力度,力争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方面有较大突破。
    针对职业技术人才资格管理不健全,成长渠道不畅的问题,国家文物局加强行业指导,积极推动制订职业标准,建立文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去年,国家文物局完成了所承担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文物职业篇”的修订工作,“考古专业人员”“考古探掘师”“馆藏文物保护专业人员”“文物藏品管理专业人员”“文物修复师”职业已经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原则通过。今年,人社部将会同国家文物局按照新修订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文博行业职业分类,启动制订有关职业标准,拟订考试大纲,开展技能鉴定、考核等工作,为技能人才的晋升、职业评价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加强对高等教育中文博专业的教学指导。针对高等院校专业教育中存在的文化遗产学科体系尚未建立、教学与文物保护事业需求脱节、人才培养机制体制陈旧等问题,国家文物局开展了全国文博人才教育教学体系研究,并将与教育部门共同探讨,推动高等教育与文博工作紧密结合,培养与文博事业发展相衔接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才。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