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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3号提案复文

2015-03-01


对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463号提案的答复

袁希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科技研发产学研合作多种方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有关鼓励和探索针对行业科技研发产学研联合多种方式的建议具体中肯,具有建设性。建议建立的“技术研发和教育中心”,和教育部推动建立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011协同创新中心在功能、定位、运行机制等方面有一定的相似性。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在构建协同创新机制、转变高校科研评价体系和形成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推动高校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在教育部和科技部共同引导和支持下,高校与企业及地方政府共建了一批技术中心、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并依托企业建设国家创新基地等研发平台。同时,在国家科技任务布局中体现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导向,鼓励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承担国家科技项目。通过多种产学研合作模式,汇聚高校科研与人才优势,支持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二、推动构建和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教育部作为“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出台《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引导和鼓励高校与企业、科研机构共建战略联盟,建立优势互补、联合开发、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通过战略联盟共享信息、技术、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共同开展技术创新,促进高校科技人员、科技成果、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和共享。
    三、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该计划旨在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协同创新,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其中,为了建设行业产业前瞻与共性技术研发基地,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培养行业产业高端人才,着力建设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2012年已经认定的第一批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包括宇航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先进航空发动机协同创新中心、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有色金属先进结构材料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第二批评审认定工作日前已经结束,认定结果正在公示中。
    产学研合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下一步,教育部将以实施“2011计划”和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为抓手,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新形式,推动更高层次的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合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贡献。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