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0276号提案复文

2015-03-01


对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276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中央:
    民盟中央提出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收悉,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自2008年我国正式启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来,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得到普遍提高,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专利申请量以及商标注册量最高的国家,著作权登记数量也大幅增长。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将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重要保障。
    诚如提案所言,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在立法、执法、司法方面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针对提案中的建议,分别予以回复。
    一、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增加立法协调性
    在专利领域,知识产权局于2011年11月启动修改《专利法》的工作,并于2013年1月向国务院呈报了《专利法》修改草案送审稿。此次修改以加大专利权的保护力度为重点,旨在解决专利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专利保护法律制度,充分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2014年,专利法修改列入了国务院立法研究项目,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进行审议的准备。知识产权局将积极配合法制办开展研究和论证,努力推进修法进程。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联合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起草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实施的若干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职务发明条例草案(送审稿)》,准备于近期呈报国务院审议。草案在关于职务发明人的奖励报酬、促进职务发明及其知识产权的运用实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以能够更好地激励调动单位和职务发明人的创新积极性。
    此外,知识产权局还通过发布《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等部门规章,引导、促进专利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2012年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绿色技术开辟专利审查绿色通道,发挥知识产权对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同时,知识产权局近年来通过推广电子申请,全面推进专利审批智能审查系统建设,不断优化专利审批系统,实现专利申请“无纸化”审批;在专利申请量大、审查人力资源紧张的情况下,不断优化专利待审案件系统,实现案源与审查人力资源科学调配,保障专利审查周期均匀合理,不断提高专利审批效率。
    在商标法领域,新的《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已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修改立足于我国经济发展需要,对商标注册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新《商标法》施行后,商标注册将更加便捷。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审查周期过长的现象,新《商标法》规定了9个月的审理期限,属世界先例。工商部门积极调整完善商标审查审理流程及工作规程,通过推进构建长效机制、大力推行网上申请等途径,力保实现法定时限,不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新《商标法》对商标使用行为的法律规制更加有效。一是强调驰名商标法律制度的法律本意。保护驰名商标是法律制度和国际惯例,坚持“个案认定、被动保护”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品牌培育中的主导作用。二是进一步规制商标注册申请和使用行为。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注册量,有效商标的保有量连续12年居世界第一,但在申请和使用过程中,恶意抢注、恶意异议、傍名牌、重注册轻使用等现象比较严重,新《商标法》为此规定了一系列法律措施,如增加诚实信用原则,明确禁止商标抢注行为,允许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等。同时,新《商标法》进一步加大了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如增加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惩罚性赔偿规定等。
    在著作权法领域,现行著作权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以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技术的变化,其对著作权的设定和保护还不足以激励创作者的积极性和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具体的制度设计在授权机制、交易规则方面还存在不顺畅、跟不上技术要求和时代发展的情况。提案中的具体建议抓住了当前著作权法领域存在的关键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版权局近年来已经着手对现行著作权法开展了全面修改工作。经过努力,于2012年12月向国务院呈报了著作权法的修改草案送审稿。民盟中央提出的建议已在送审稿中体现。版权局将向立法机关反映民盟中央完善著作权法的立法建议,并积极配合做好送审稿的修改与审议工作。
    二、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与体制
    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与体制对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具有重要作用。民盟中央在提案中针对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与体制提出的建议,对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完善执法体系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知识产权局对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与体制非常重视,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专利保护长效机制。2011年6月,知识产权局制定《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从制度、机制、能力三方面提出18项措施,为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依据。二是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3月制定印发《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方案》,明确4个方面21项措施,提出争取通过3年的工作,建成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的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提升专利行政执法能力。三是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协调。北京、天津、上海等省级局通过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机构有效开展相关协调;不少地方知识产权局通过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或办公会议等议事机制,及时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调工作。四是加强跨部门和区域性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知识产权局与公安部、工商总局、版权局、高法、高检进一步完善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地方知识产权局与其他相关知识产权执法部门的执法协作;大力推进区域性联合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已初步建成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等7个跨省的区域性执法协作调度工作机制。五是不断加大专利执法办案力度。近年来,知识产权局组织全系统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以及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等专项行动,大力打击专利侵权假冒行为。2013年1至12月,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16227件,同比增长79.8%,其中专利纠纷办案量5056件,同比增长101.5%。知识产权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一方面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以涉及民生领域、重大项目、优势产业为重点,加大对电子商务和展会等重点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继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实施“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从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强化激励措施、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等方面着手,有计划、分步骤地提升专利行政执法能力,确保行政执法优势的发挥。
    近年来,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效显著,2013年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8.31万件,涉案金额11.21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786个,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77件,涉案金额2.8亿元,占行政执法机关查处案件总数的30%。同时,各地工商机关狠抓一批大案要案,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全国工商系统将继续对商标侵权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强商标行政执法区域、部门协作,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商标侵权案件;积极完善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建设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按照国务院要求,切实做好侵权假冒案件信息的依法公开工作,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完善提高司法保护机制与效率
    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将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作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点之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发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完善司法保护机制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集中布局专利等技术类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按需灵活布局驰名商标等特殊类型案件管辖法院,适当扩大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更加科学合理。二是稳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增强“三合一”试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积极引导地方人民法院稳步推进试点工程。截至目前,已有7个高院、94个中院、96个基层法院开展了试点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细化司法鉴定、专家辅助人、专家咨询等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的操作程序,建立和完善鉴定人、技术专家出庭参与庭审的工作机制,强化对鉴定意见、专家意见的程序和实体审查,不断提高技术事实认定的科学性。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研究和规划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安排,已经对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和管理模式、保障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将进一步研究论证案件管辖、机构和人员编制、设置地区等问题,与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为中央的决策提供参考,为下一步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组建做好准备。
    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高保护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加大民事责任力度,努力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一是引入专业评估方法,合理把握证明责任,完善损害赔偿计算机制。注重加大损害赔偿力度,贯彻全面赔偿原则,保证权利人获得充分赔偿,损害赔偿数额不断提高。二是加重假冒盗版、重复侵权、恶意侵权、以侵权为业的行为人的赔偿责任,依法运用民事制裁手段惩处侵权行为人,有力遏制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三是积极慎重、合理有效采取诉前停止侵权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侵权后果扩大。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和效率将大大提高。今后,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和效率,进一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和期待。
    感谢民盟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国家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知识产权的运用,切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也欢迎民盟中央继续关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