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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3号提案复文

2015-03-01


对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143号提案的答复

连介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国乡村旅游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旅游局紧紧围绕国家扩大内需、统筹城乡发展、破解三农问题的战略全局,坚持“多元化推动、产业化发展、特色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发展方向,不断推动乡村旅游业提升发展质量,实现发展业态转型升级。一是重视典型示范。我局与农业部联合建立了部局紧密合作机制,成立了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分会,开展了系列典型示范。目前,与农业部已联合认定了143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383个示范点,与住建部联合认定了216个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同时,农业部还开展了中国最美休闲乡村、中国美丽田园推介活动,宣传了一批具有地域文化特点和创意文化内涵的知名品牌。二是加强总结交流。从2009年开始,与农业部一起先后在浙江湖州、山西皇城相府、四川汶川召开了三次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和工作会议,编发了《乡村旅游指南》《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典案例》和《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度发展报告》。三是大力促进乡村旅游与旅游扶贫紧密结合。2012年,我局与国务院扶贫办建立了紧密合作工作机制,加大了对贫困地区旅游发展的支持力度。为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工作的意见》,目前我局正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将遴选出一批具备旅游发展基础条件的乡村给予重点支持。计划到2015年,扶持约2000个重点村发展乡村旅游;到2020年,扶持约6000个重点村发展乡村旅游。四是不断加大项目资金支持。今年我局将按照集中使用的原则,重点支持景区和乡村旅游停车场建设,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
    目前,我国乡村旅游正处于消费增长期、发展提速期、转型换档期,确实存在着“提案”中所提到的缺乏规划和政策法规、资金投入不足、特色不明显、基础设施不完善、经营管理欠缺等问题。为充分激发我国乡村旅游的巨大潜力,更好地发挥其综合带动作用,促进乡村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将坚持多元化推动,提升乡村旅游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政府统筹、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的多元化推进机制,完善有关土地、财税、金融支持政策。二是坚持产业化发展,提升乡村旅游的组织化程度,构建乡村旅游产业体系。三是坚持特色化经营,加强规划引导,提升乡村旅游创新水平。四是坚持规范化管理,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准。推动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健全乡村旅游标准体系,加强人才培养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五是深入开展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对有条件发展乡村旅游的贫困地区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给予重点支持。农业部将深入调研,完善有关政策,加快制定促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积极推进休闲农业领域的银企对接,加强休闲农业人才培育工作,引领我国休闲农业规范有序发展。银监会将继续按照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服务,为促进“三农”、发展乡村旅游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感谢您对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请一如既往地对旅游工作给予关心和指导。
    国家旅游局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