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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7号提案复文

2015-03-01


对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117号提案的答复

秦升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工程类项目实行‘设计—施工—产品’一体化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立项开展“设计—施工—产品”一体化模式课题研究
    我部非常重视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一直鼓励和支持相关单位开展研究开发。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将部品化和绿色建材作为建材工业发展的重点,鼓励水泥、平板玻璃工业延伸产业链,发展商品混凝土、干粉砂浆和水泥基材料制品、节能门窗等。支持业内科技创新型企业开发安全、可靠、适用的预制装配技术及部品,推进建材部品化,更好支撑“设计—施工—产品”一体化进程。积极推进水泥、机制砂石、外加剂等混凝土关键原料产品标准的制修订,并提升行业准入门槛,规范行业准入,从源头把好关键原料质量关,进一步夯实部品化建材以及预制装配技术发展的特质基础。积极引导建材企业延伸产业链,发展新技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建筑业和建材工业上下游协同互动,推动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制修订,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建筑工业化和建筑新技术的认识,尽快实现“设计—施工—产品”的一体化。
    科技部在“十一五”期间,也安排组织实施了现代建筑设计与施工等有关科研项目,重点开展了现代建筑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建筑全生命周期设计、建筑材料与设备系统施工安装等相关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十二五”以来,继续开展了建筑工业化、绿色建造与施工协同、钢结构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保障性住房设计建造与运行一体化、建筑信息模型(BIM)信息化技术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为工程类项目实施“设计—施工—产品”一体化模式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撑,增强建筑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二、关于“设计—施工—产品”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我部积极推动有条件的设计、施工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发展,2003年,印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提出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2006年,印发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4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从资质准入方面鼓励企业申请设计和施工一体化资质,以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专业工程总承包发展。下一步,我部还将研究制定有关改革措施,调整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行力度,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加强宣传和引导,使社会充分认识建筑产业现代化的优势和效益。培育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产业特色鲜明、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集设计、施工、生产于一体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链重点企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提供了标准文本和程序规范。同时,《招标投标法》允许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新建筑材料企业可以与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建筑市场竞争。
    三、关于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是提升建筑质量的重要手段,我部高度重视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对研发成功的新技术、新材料,通过专家评估、评审、论证等方式,在部分工程项目中试点应用,并持续跟踪、观测、总结、改进,进行大量的型式检验和工程实践来验证其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条件成熟时编制相应的标准、规范、规程等,供设计、施工、管理等单位使用和参照,作为先进成熟的技术和产品大规模推广应用。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为加强政策引导,将“先进实用的建筑成套技术、产品和住宅部品研发与推广”,“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开发与生产”等项目列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房屋部品化、新型绿色建材项目,鼓励引导建筑及建筑新材料的产业化发展,促进新材料生产企业与应用企业建立优势互补、紧密合作的关系,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