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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号提案复文

2015-03-01


对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312号提案的答复

潘功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订《金融统计管理条例》的提案”收悉,经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制订《金融统计管理条例》具有重大意义
    金融统计是一国制定宏观调控政策、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依据,是中央银行监测经济部门和市场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宏观统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金融体系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金融机构快速增加,综合化经营趋势日益显著,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交叉性金融产品不断涌现,金融体系关联性明显加强,迫切需要建立“全面、统一、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适应货币政策决策与宏观审慎管理的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制订《金融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对金融体系的全面监测,对于加强金融统计工作、增强金融决策的科学性、提升我国金融治理的水平,具有现实急迫性,同时也具有促进深化改革、探索金融监管创新的重大意义。
    二、现行金融统计立法体系已不完全适应现实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行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职责,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向人民银行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2002年,人民银行修订发布了部门规章《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各金融业监管机构从自身职责出发,也分别制订了本部门的统计管理规定和办法。
    过去十余年来,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依据现行金融统计立法体系,积极开展金融统计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但是,随着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迅速发展和新型金融机构、业务的不断涌现,传统的分业经营格局使现行金融统计立法体系面临严峻挑战,具体表现为:
    1.统计范围覆盖不全。现行金融统计法律法规大多是在我国金融体系改革完成之前制定,主要针对传统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其表内传统业务。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创新型机构和业态的统计工作缺乏法律保障,形成了金融统计的空白地带,不利于为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提供全面的统计信息。
    2.缺乏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手段。根据我国现行立法体系,金融统计主要按机构进行分业统计,缺乏跨行业、跨机构、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监测手段。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授予人民银行负责金融业统计的职责,但仅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的统计资料报送义务,这导致人民银行跨行业采集金融业数据缺乏足够的法律保障,影响金融稳定和宏观审慎职能的履行。
    3.统计协调机制不够畅通,难以刻画金融运行全貌。现行金融统计立法未明确各金融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缺乏对统计标准和信息共享的统一规定。各部门规定、办法之间缺乏衔接,各行业统计分类、标准不统一,导致各金融部门统计工作各自为政,统计结果难以汇总合并,无法刻画金融业全貌。
    三、金融统计立法正在积极稳妥推进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以下统称“一行三会”)均认识到建立全面、统一、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的重要意义,正在稳步推进金融统计立法工作。
    1.统一共识。各部门均充分肯定完善金融统计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全面、统一、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的重大意义,强调在制订《条例》时应明确推进金融统计标准化,制订互相衔接、协调一致的统计制度,加强信息共享,避免重复统计。但在统计信息采集方式、统计检查权等具体立法实施路径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分歧,各部门正在积极沟通协调。
    2.启动进程。人民银行于2009年开始推动《条例》的制订工作。在法制办的支持下,2011年至2013年,《条例》连续三年被列为国务院立法计划第三档项目。2014年,制订《条例》被列入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同时,在金融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下,“一行三会”建立了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协调机制,积极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有关工作进展得到国务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3.深入研究。密切跟踪国内外金融统计进展,研究了美、英、欧、日等国家金融统计立法的演变与经验,深入金融机构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条例》的初稿、释义和起草说明。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当前制订《条例》条件基本成熟,符合金融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现实需要。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各部门加快推进《条例》制订工作。
    1.会同法制办就《条例》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研究国际金融统计立法的成功经验和我国金融统计工作实践。
    2.在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争取早日就有关问题达成共识,解决《条例》出台的障碍。
    3.在前期调研和协调工作基础上,早日形成《条例》送审稿,组织专家论证,上报法制办。
    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