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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9号提案复文

2015-02-28


对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249号提案的答复

柳崇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应用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从能源和环保角度看,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在节约和替代燃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尾气排放等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国家大力支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已将其列入“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目前,电动汽车的发展主要受动力电池技术制约,比如电池价格高、充电时间长、能量密度低、续航里程短等,同时也存在充电设施网络不完善、充电不方便的问题。经过近些年的努力,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投运充换电设施最多的国家,但仍不能满足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需要。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和鼓励传统电力供应企业、传统汽车能源供应企业和民营资本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应用的建议,我们非常赞同。充换电设施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条件之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全球都属新生事物,尚没有成熟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模式。近年来,我国一些省市和企业制订了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建设了一定规模的充换电站和充电桩,取得了初步经验。目前,财政部、住建部、能源局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加快充换电设施发展的综合配套政策,包括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财政支持办法和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等方面,将有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贴力度,减免税收的建议,我们非常重视。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已发布的推广应用政策,中央财政在给予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基础上,将安排资金对推广达到一定规模的城市或企业给予财政奖励,支持其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财政部与部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正在研究制订城市电动公交车PPP(公私合作)推广方案,尝试引入社会资本加快城市公交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商业模式,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为新能源汽车创造良好应用环境。关于减免税收问题,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研究。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科技进步和市场变化情况,循序渐进、不断完善充换电设施发展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感谢您对我国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