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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5号提案复文

2015-02-28


对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685号提案的答复

全国工商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扶持纺织服装产业避免产业外移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关于制定相应措施,扼制产业外移的问题。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纺织服装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至2013年底,我国纤维消耗量、纺纱产能等主要指标均占全球的50%以上,我国纺织品服装进出口贸易额占全球纺织品服装贸易额的1/3。近年来,我国劳动力成本逐年提高,人民币保持升值趋势,国内企业用棉成本高于国外,我国纺织产业长期低成本优势日益削弱。目前,我国纺织企业向境外转移尚处于起步阶段,东南亚和印巴等地的基础设施、产业配套、技工素质、政治环境、社会稳定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延缓和制约了我国纺织产业外移的步伐。我们认为,纺织产业向低成本地区转移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但同时我国纺织工业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在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等高附加值环节尚未形成优势时,如果大量的生产制造能力外移,势必影响我国纺织工业健康发展,也将影响我国就业稳定和国民生活消费水平。因此,我部与相关部门协商,提出“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加强服务、分类指导”的原则引导有关企业有重点、分步骤“走出去”。一是推动知名品牌企业将研发设计和营销渠道向传统市场和发达国家延伸;二是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将营销渠道和部分产能走向新兴市场和竞争对手地区。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我国纺织企业“走出去”现状和国内外企业国际化经营经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规范纺织企业“走出去”的指导性文件。
    关于努力引导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问题。目前,东部沿海地区纺织服装产能约占全国的80%,受劳动力成本上升、土地制约、环境约束等综合因素影响,竞争优势减弱,而中西部地区比较优势尚未充分发挥,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对实现纺织工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纺织行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为科学有序推进纺织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2010年5月我部印发了《关于推进纺织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基本原则、产业转移和区域发展重点、完善产业转移条件和相关政策保障措施。2010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30条指导意见。2013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组长俞正声同志赴疆调研期间,提出要深入研究发展劳动密集型纺织服装产业促进百万人就业问题。为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我部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带动就业的指导意见》。自2009年开始,我部先后在江西、河南、新疆、重庆举办全国纺织产业转移对接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后,我部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引导纺织服装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大力推动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
    关于适当降低中西部地区工业用地价格的问题。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坚持节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产业园区建设用地指标。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进一步完善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年租制度。2009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对中西部地区使用国有未利用地的工业项目,给予一定的地价优惠实施政策。目前该文件仍在有效执行,纺织服装工业项目只要符合有关使用条件,即可享受该优惠政策。
    关于降低纺织服装企业的税收负担的问题。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经营所得即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不因企业从事行业不同而实行不同的税率。自2008年起施行的所得税法将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由原来的33%降低到25%,降低了企业的所得税负担。此外,为扶持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环保节能节水产业发展,我国税法还规定了多项优惠政策,如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除据实扣除外,可在税前加计扣除50%,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投资,可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等。符合条件的纺织企业可按税法规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宜对纺织企业给予单独的税收优惠。
    关于进一步提高纺织服装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问题。增值税出口退税对于外贸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目前我国逐步形成了对高科技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及劳动密集型产品高退税、对低技术产品和低附加值产品低退税、对“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取消退税的整体布局,体现了国家优化出口产品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贸易增长方式、促进外贸健康发展的导向。目前纺织品服装16%的出口退税率,在现行出口退税政策框架下,已处于较高水平。我们也将结合进出口整体形势和纺织服装产业的特点,适时研究调整有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感谢您对纺织行业的关注,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