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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利用市场化机制解决钢铁产能过剩问题的提案
(第0066号)

2014-03-01


提案者:民革中央

提案提出,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性产业,也是长期被产能过剩问题困扰的行业。在产能过剩及宏观经济放缓、铁矿石价格仍相对高位等多方面因素影响,2012年以来钢材需求总体疲弱,钢材市场价格竞争激烈,钢铁企业盈利能力大幅下降,已逼近钢铁主业全行业亏损的局面。

提案认为,钢铁行业产能过剩,虽然有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但也存在深层次原因:一是地方政府干预导致缺乏公平透明优胜劣汰标准。由于政府干预,无法形成公平透明优胜劣汰机制,难以评判企业经营效率的优劣,市场化的淘汰机制无从入手。二是社会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导致企业退出成本过高。由于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不完善,企业退出所产生的职工安置等巨大社会成本,无论是兼并重组方还是当地政府,都难以承受。

提案建议,解决钢铁产能过剩问题应当从建立公平透明的竞争机制,通过市场化的优胜劣汰手段,激活竞争,实现产业升级。一是减少政府干预,建立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政府应当是市场竞争的"裁判员",制定公平透明的市场规则,让企业自由竞争。通过市场竞争,有效率的企业不断壮大,而缺乏效率的企业则退出市场,为有效率企业腾出更大发展空间,从而实现产业的升级和发展。二是建立过剩产业退出补偿和救济机制,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在目前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可针对产能过剩行业,由中央政府统筹建立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或类似的专项基金,分担企业退出过程中的社会安全成本。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答复: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将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国务院也作了相关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部署,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就化解钢铁等产业产能过剩矛盾工作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提案提出的有关建议,我们经认真研究,已在《总体方案》中采纳和吸收。

一、关于减少政府干预,建立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

一些地方政府过分倚重投资拉动,通过低价供地、税收减免等方式招商引资,过度干预企业的投资行为,是造成我国钢铁等产业产能严重过剩的主要原因之一。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是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保障措施,此前我们已开展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出台了规范钢铁企业管理的有关措施。我们在起草《总体方案》时,明确提出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建立和完善市场公平竞争长效机制。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清理废除各地不合理的优惠政策和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的限制措施,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

二、关于建立过剩产业退出补偿和救济机制,降低企业退出成本

过剩产能的淘汰和退出,是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的主要途径之一,建立过剩产业退出补偿和救济机制,有利于实现过剩产能的有序退出,防范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但在市场条件下,由中央政府统筹建立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或专项基金,由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承担过剩或淘汰企业的退出成本,不符合市场竞争的风险自负原则,也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反而易对遏制产能过剩造成不利影响,也会引起其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攀比。因此,《总体方案》中把建立过剩产能退出补偿机制作为一项重要措施,要求各地完善激励和约束政策,加大对企业转型转产的信贷融资支持和有关财税政策支持的力度,鼓励企业利用社会资金的力量,实现市场条件下的优胜劣汰,同时重点突出政府在过剩产能退出、下岗失业人员安置方面的政策引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