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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防治城市内涝的提案(第0080号)

2014-03-01


提案者:九三学社中央

提案提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城市建设规模逐步增大,水泥屋顶和路面等不透水面积越来越多,城市自然的滞洪调蓄能力越来越小。许多城市制订城市规划时偏重对大江大河洪涝灾害的预防,忽视了对强降雨引起城市内涝的预防,对防治城市内涝灾害所定的标准很低,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近年来部分城市未经水行政部门批准,擅自改道、缩窄、甚至填埋河道,违章建设,挤占河道,原有的排洪河道被封堵、占用,新的排水体系又不健全。随着全球极端天气频发,有效应对强降雨等异常气候对我国各地城乡内涝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刻不容缓。

提案建议:1、制订国家级防强降雨引起的城市内涝应急标准预案。应科学制定强降雨应急预案,把强降雨列为与强台风等一样的自然灾害来预防,在预案中对城市排涝系统综合治理提出指导性意见。2、大力推广雨水收集系统,化害为利。城市雨水收集系统一方面可大幅降低强降雨造成的危害,另一方面也可将宝贵的雨水资源收集起来,对缺水城市来说可以充分利用雨水,化害为宝。3、在城市规划中运用法律手段,依法治理河道。应责成各级地方政府专门财政每年都有安排经费对城市内河进行河道整治。4、建立城市蓄洪区,实行老旧社区排水沟改造。在旧城改造和新建城区规划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城区蓄洪区的规划设计。5、提高各地市水库的安全系数,挖掘水库拦洪削峰潜力。加大各城市内河与各大江大河水系连接处排涝站的防洪力度,增加排涝站的设备设入以加快强降雨时的排水速度。6、高层建筑地下层应设置防御涝水倒灌装置。7、严防强降雨造成的次生性地质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对容易滑坡地段作为预防的重要节点加以严密监视,必要时要及时转移和疏散该地段人口。8、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和应急自救能力。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内河保护是一件关乎生命与财产安全的大事,保护好内河便是保护好自己的家园。加强在面临突发灾害(包括应对洪水和内涝灾害)时应急自救能力知识的普及和推广,以处置得当的自救方法降低灾害中的人员伤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答复: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与信息化管理、规划、建设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年汛前组织开展全国城市防涝检查工作,敦促各地建立健全应急预案;2013年又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根据近年城市内涝情况,针对多发内涝点(区域),逐一制定对策。

二、完善标准规范,提高建设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提高排水设施建设标准;发布《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指导各地开展雨水收集利用工作;修订《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等标准,保障雨水泵站等排水设施的用地。

三、科学编制规划,梳理建设任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试行)》和《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要求各地全面评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和风险,建立规范的普查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规划,梳理近期建设任务,加快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建设。

四、加强江河流域防洪管理

水利部先后印发了《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加强城市防洪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导各地做好城市防洪规划与应急管理;依法加强城市江河湖库的管理,依法禁止侵占城市地表水体等行为;加大防灾减灾演练,普及避险自救知识。

五、加强降雨导致次生灾害的防御

国土资源部加强了强降雨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摸底查清了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存在的城市地面塌陷、区域地面沉降、活动断裂与地震等;开展城市周边影响较大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制定了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和工作程序,明确了国土资源相关部门应急工作的职责和流程。水利部加强了江河治理、水库管理、山洪灾害防御体系等方面工作,防止暴雨可能带来的山洪泥石流灾害。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和督促地方加强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加快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一是完善法规,依法加强排水防涝管理。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相关立法工作;督促各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强排水防涝工作行政负责制,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依照《城乡规划法》、《防洪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加强城市河道治理与湿地沟塘水系保护。

二是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预案分级响应机制,健全应急处置的技防、物防、人防措施,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速度。

三是全面开展普查,科学编制规划。督导各地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要求,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与改造规划,科学布局各类设施。

四是加强雨水源头削减与收集利用。指导各地控制开发强度,合理安排布局,从住宅、公共建筑的雨水收集利用着手,削减雨水冲击负荷;将建筑雨水收集利用与景观、雨水资源化利用、城市水生态系统保护等综合考虑,削减初期雨水污染。

五是加快雨污分流改造与城市内河治理。要求各地在雨污合流区域加大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力度;督促各地加强河湖水系的疏浚和管理,汛前严格按照防汛要求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和清疏。

六是严防降雨造成次生灾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与中国气象局建立了紧密合作机制,在城市暴雨内涝预报预警和防治、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等方面加强合作。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避险自救能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增强群众爱护、保护排水设施的意识;加强应急能力、避险自救能力教育和预警信息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