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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家战略的提案
(第3950号)

2014-02-28


提案者:王国强委员等

 

提案认为,中医药作为独特的卫生资源,重要的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资源,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能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

 

提案提出,中医药发展纳入国家战略的必要性表现在:中医药可以为深化医改、维护健康、改善民生发挥更大作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发挥更大作用;为弘扬中华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发挥更大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更大作用。中医药产业是典型的绿色产业、生态产业、节约型产业。

 

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家战略的可行性表现在:中医药发展具备战略性和新兴性,已成为维护健康、改善民生的重要战略资源,可提升我国在全球经济竞争中的比较优势,具有新兴产业的基本特征,已成为许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选择。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已日趋完善,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产业已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中医药已成为我国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

 

提案建议:

 

一是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家战略,并编制实施国家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中医药在国家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提出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战略方针、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步骤以及战略措施,推动中医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将中医药产业纳为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医药产业不仅具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本特征,也具有了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本条件。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成立高规格的国家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问题,推动各地落实扶持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逐步理顺中医药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地方各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

 

国家中医药局答复: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越来越重视和支持中医药发展,中医药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增强。1982年,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发展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从根本上确立了中医药的法律地位。2003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9年,国务院首次颁布实施《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一次将“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专项任务,力度前所未有。在国家医药卫生发展战略中,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强调“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在国家产业发展战略中,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将中药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生物产业的重点方向,并在2012年底国务院发布的《生物产业发展规划》中,对中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任务、具体目标和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012年,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四部委专门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目前工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二部委正在编制《中药材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在国家科技发展战略中,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提出了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的重点领域与重点任务,科技部等十六部委专门发布了《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在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中,中医药的代表作《本草纲目》和《黄帝内经》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名录》,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传统医药项目逾80项。

 

我们认为,提案提出的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家战略的具体建议是实现中医药振兴的战略性思考,也是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应该努力实施的战略性举措。为此,我局一方面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已明确表示赞同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家战略,并将进一步做好国家明确的中医药政策措施落实工作;与此同时,我局在刚刚完成的“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中,已明确提出了“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和强化中医药国家战略”的重点工作任务。具体包括:一是加快推进中医药立法进程,在法律层面进一步提升和强化中医药国家战略地位。目前《中医药法》取得重大进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计划预备审议项目和国务院2013年立法计划一档项目;二是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争取提请国务院编制实施国家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时争取成立高规格的国家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逐步理顺中医药管理职能;三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进一步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推动中西医平衡协调发展,开辟一条供得起、重预防、可持续的中国特色医药卫生发展道路;四是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信部等有关部门,推动国家宏观战略研究和专项规划实施,加快把中医药的资源优势和知识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把中医药所具有的原始创新潜力转化为自主创新能力;五是在文化层面,积极协调文化部等有关部门,推动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加快中医药文化丰厚资源开发利用,全面传承中医药文化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