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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十二届一次会议部分提案报道线索

案由: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支撑能力的提案
(第4792号)

2014-02-28


提案者:王梅祥委员

 

提案认为,基础研究力量的强弱,原始创新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科学与技术整体的水平与地位,决定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核心支撑能力和竞争力。客观总结和科学分析我国与西方科技领先国家的差异,不难看出我国的基础研究力量薄弱,原始创新能力不强。造成我国基础研究较弱、原始创新能力较低的原因涉及多个方面,但主要的问题在于:全社会对基础研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会导致新技术革命和人类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认识不清;基础研究投入不足;基础研究经费的列支项目不合理;从事原创性基础研究的人员队伍力量还较不足;科研评价体系不利于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

 

提案建议,加大基础研究经费投入,较大幅度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全年R&D经费支出的比例,并切实提高从事基础研究科研人员的生活待遇;基础研究经费中明确和扩大科研人员如博士后、研究生人员费用的比例;扩大我国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数量;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基础研究评价体系,激励创新精神,科学“冒险”精神,支持“奇思妙想”和“异想天开”的研究项目。

 

科技部答复:

 

一、关于加大基础研究经费投入的建议

 

提案中提到的我国基础研究投入不足、占R&D经费支出比例过低的问题确实是目前我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的现状。对此,科技部拟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调整优化中央财政科技经费支出结构,在继续加大投入力度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引导政策和激励措施,促使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不断增加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多渠道支持格局,逐步扭转我国基础研究经费比例偏低的局面。

 

二、关于提高科研人员生活待遇和人员费用的建议

 

目前,我国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研究员、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待遇已相当可观,但大部分青年科研人员的待遇还相对较低,优秀青年学者外流的现象比较突出。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经费管理上的改革,制定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明确课题经费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在“直接经费”中设定“劳务费”,用于项目(课题)组中没有工资性收入人员如博士后、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的费用下一步,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深入调研,研究科研项目人员费用合理比例和提高科研人才薪酬待遇等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科研工作提供坚实的人员保障。

 

三、关于基础研究人才队伍的建议

 

多年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通过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百人计划等人才计划引进和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科研人才,已经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基础研究人才队伍。科技部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落实国家科技、教育、人才三个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的任务部署,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科技支持等措施,促进卓越科研团队成长,积极创造条件促使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不断提高我国基础研究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

 

四、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的建议

 

科技部及相关部门针对科技评价问题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下一步,科技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切实推动落实科技评价文件的精神,为科研人员潜心钻研提供宽松环境。在科技项目的评审中,鼓励具有变革性创新的学术思想,以科学研究的学术意义、创新性和潜在价值等为主要依据进行评价,引导科技界树立创新自信,鼓励支持原创性研究和首创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