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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的党际关系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日期:2013-09-30

徐 行

 

    【摘要】周恩来在长期领导全国政协和统战工作的实践中提出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党际关系思想,其主要内容包括: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各党派间团结合作,求同存异;平等协商,互有妥协;广交朋友,充分信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周恩来的党际关系思想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了思想基础,成为中共统一战线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促进了各党派的团结合作。在当今新形势下认真学习周恩来的党际关系思想仍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和启迪作用。
    【关键词】周恩来 党际关系 共产党 民主党派

 

    当前我国党际关系格局的形成有其历史必然性。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面临着如何处理与其他政党的关系问题,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两次合作、两次分裂,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在全民族抗日救国的热潮中、在夺取全国政权的艰苦斗争中,中国共产党曾积极团结进步民主党派一起为建立独立、民主的新中国而奋斗。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正式确立,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开始共同致力于新中国的政权建设和各项建设。中共和各民主党派之间因政治基础、价值取向及目标结果的一致形成了合作型政党关系,并在非竞争性政治形态下进行党际合作共事与互相监督。
  作为新中国第一代领导核心之一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理论和统战工作的主要奠基者之一,周恩来是中共党内与各党派打交道最多、在党际关系上做出贡献最大的杰出领导人。在两次国共合作中周恩来发挥了特殊作用,在民主革命时期他还与多数民主党派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1946年底,周恩来兼任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部长,专门负责党的白区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出五一口号后,周恩来亲自安排保护和转送民主党派领导人前往解放区,与各民主党派领导人一同筹备新政协,共同协商建国大业,初步建立起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的党际关系。新中国诞生后,周恩来担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的同时,还担任了第一届全国政协第一副主席和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主席。他在领导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特别是在推进中国政治现代化过程中,积极探索新的政治环境下如何处理好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问题。在长期领导全国政协工作和统战工作的实践中,周恩来提出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党际关系思想,其思想的核心包括如下四方面内容:
  
    一、团结合作,求同存异

  在筹建人民政协和新中国政权过程中,周恩来充分认识到团结民主党派的重要性,非常重视发挥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的作用。他多次强调:“建设新中国,必须经过参加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内少数民族、海外华侨和一切爱国人士共同努力,必须动员全国人民参加,我们要很好地组织起来,团结起来,团结一切人民力量,来完成这一伟大使命。”[1]周恩来认为:新中国安排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参加政府机构担负一定的领导职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的体现。为此,他十分重视各爱国民主党派同我们党长期合作的历史,注意发挥民主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尽量安排他们到新生的人民政权中做合适的工作。
  经周恩来亲自协调,精心安排,新中国第一届政府成为容纳各党各派人士最多的一届政府,许多民主党派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多被安排进了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机构中。从当时中央人民政府最高领导层看,6名国家副主席中就有3人(宋庆龄、李济深、张澜)是党外人士。在中央人民政府的56名委员中,有民主党派27名,所占比例近50%。政务院中的人事安排也充分体现了党际合作共事的特点。4名副总理中,党外人士2名(郭沫若、黄炎培)。15名政务委员中,民主党派9人[2],109位正副部委级领导人中民主党派占了49名。周恩来在这一时期关于党际关系的主张和实践,使民主党派较充分地发挥出了参政党的作用,也显示了共产党在取得全国政权后一种广纳贤士、胸怀坦荡的政治姿态。
  1950年4月12日周恩来在全国统一战线工作会议上专门就如何处理好统一战线中的四个关系发表讲话,他明确指出:党派有排他性,但是“在统一战线内部则要把各党派的进步性集中起来,要发展他的联合性,使之成为统一的力量,团结起来,共同对敌。”他强调:“处理好党与非党的关系就是要使联合性与排他性结合起来,运用得当,不然的话,便会破坏统一战线。”他还将党际间的团结引申到政府工作中,进一步指出:“共产党在政权中,在人民团体中,必须贯彻同样的原则,才能同党外人士团结得好,才能带领这个队伍完成好各项任务。”[3]
  三大改造完成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周恩来在新的历史时期仍然强调党际间的团结合作。他阐明:“既然我们在民主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都能和民族资产阶级、各民主党派共同合作,团结在一起,那么,怎么能够设想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就不能同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继续合作下去呢?这是说不出道理的。”[4]
  如何确立政党间的平等合作关系呢?周恩来认为求同存异是一个很好的方式,这是协商民主的一个原则。首先,共产党和民主党派要追求共同利益、共同目标的大同。他在阐述共同纲领的特点时指出:虽然各阶级的利益和意见仍有不同之处,但在共同要求上、在主要政策上是能够取得一致的,因此各爱国党派组织都要从共同的目标、共同的利益去考虑问题,自觉地维护共同性的一面,并积极去扩大和增进共同性的一面。其次,各党派间存在差异是必然的。周恩来告诫党内同志说,我们同党外人士合作就是在共同的大前提下,接受他们的好意见,丰富我们的主张。只要大的方面有了共同性,小的方面存在差别是允许的。在他看来,没有差异的想法反倒是有害的。他曾说过:“从社会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只要还有党派的时候,各民主党派同共产党长期共存,为一个共同的奋斗目标,求大同存小异,这并没有坏处。”
  
    二、平等协商,互有妥协

  周恩来认为,在多党合作中,虽然共产党作为一个组织处于领导地位,但必须将党的领导与个人意见区分开来。在共产党员和民主党派成员之间,大家应该是平等协商,没有高低之分。他特别指出:“大家都承认共产党是领导党,共产党的领导是指党的集体领导,党的中央和党的各级领导机构(省、市、县委员会等)的领导。起着领导作用的,主要是党的方针政策,而不是个人。个人都是平等的,如果从工作上说,大家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彼此平等地交换意见,决不能个人自居于领导地位。个人离开了集体,就无从起领导作用。个人的意见不能代表政策,必须制定成政策,才能算为集体的意见、领导的意见。”他认为无论是在党际关系上,还是“在政协里边,在我们的个人往来当中,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只有领导机关和政策才是代表领导的。”不然的话,就会妨碍民主集中制的贯彻。[5]
  1958年11月29日,周恩来在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座谈会上提出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以及各民主党派之间应该在平等的基础上多协商。他认为许多朋友有事愿和共产党商量,就是因为他们感到自己没有把握。对社会发展规律,共产党也不能说都认识到了。尽管大的原则方面掌握了,但是具体问题还常常难于掌握。所以我们大家遇事总是要多商量。“各党派朋友间也要互相商量。”
  如何才能在党际间开展有效的民主协商呢?周恩来提出了两点独到的见解:
  一是他倡导为使协商各方最后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协商过程中对非原则问题相互妥协。在筹备人民政协过程中,他特意就这个问题做了说明:“新民主还有一个特点,即除非是最原则的问题争论不会妥协外,凡是有极大可能采纳的问题,最终可以取得妥协。新民主的这一原则也是值得重视的。”[6]他主张共产党员要善于和党外人士相处,态度应该是谦虚的、诚恳坦白的。对原则问题一定要争,对非原则问题要善于妥协。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长期合作,保证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不断前进。
  周恩来鼓励各党派对共产党提出不同意见,或对国家大事发表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党的干部要有听得进各种意见的胸怀和辨别是非的本领。“愿听意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必须去听,特别是要能听不同的意见。1950年6月14日,他在制定《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会议党组活动的方针》时指出:要让党外人士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使他们在各种会议上敢于说话。他们说的话不一定都对,但只要有一点好的,我们就应当重视。“对党外人士的意见,哪怕只有一分是对的都应接受,然后再对不正确的部分加以分析批评。”
  二是他注意到了协商时间的把握。他认为协商的方式和内容可以是多样化的,但一定要注意在重大决策做出前事先与各党派协商和反复讨论,而不是事后的通告和表决。他强调说:“每一个议案事先都经过酝酿,这是特别值得说明的。凡是重大的议案不只是在会场提出,事先就应提出来在各单位讨论。新民主的特点就在此。因此不是只重形式,只重多数与少数。凡是重大的议案提出来总是事先有协商的,协商这两个字非常好,就包括这个新民主的精神。”[7]他特别指出:“到开会的时候才把只有少数人了解的东西或者是临时提出的意见拿出来让大家来讨论决定,这是旧民主主义议会中议事的办法。新民主主义议事的特点之一,就是会前经过多方协商和酝酿,使大家都对要讨论决定的东西事先有个认识和了解,然后再拿到会议上去讨论决定,达成共同的协议。”[8]
  在周恩来的坚持和督促下,“文革”前中央政府拟通过的一些重大决定和法令、条例事先一般都事先提请政协全国常委会,请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发表意见,经过协商后再提交政府委员会讨论通过;凡准备由政务院或国务院通过的重要决定和指示,也经常征询各党派和全国政协的意见,然后再提交政务院会议讨论通过。
   
    三、广交朋友,充分信任

  为建立更和谐的党际关系,更好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周恩来提出:“党内外应该互相多交朋友,特别是共产党员应该主动多交党外朋友。”他希望每个共产党员都应找几个党外朋友往来,可以多交新朋友,也可以有些固定的朋友,而且要交畏友、诤友,就是说,要交敢于提出不同意见,敢于批评对方短处的朋友。他认为做朋友一定要做畏友,在大的关键问题上互相提醒,才是真正的朋友。朋友间要敢于提出不同的意见,敢于批评对方的短处,习惯了就不是畏友而是诤友了。“我们共产党员要多听不同的意见,才能多知道各方面的意见。不同的意见不一定都对,但你要听了才有比较。”[9]
  周恩来主持政协工作期间十分重视扩大团结、广交朋友的问题。他曾提出推荐政协委员人选的四项原则,第一项就是“扩大团结,加强领导”;二是“要有代表性”;三是“方面多”;四是“份量够”。[10]周恩来自己一生就结交了无数党外朋友,许多党外人士也都把他视为知己和最可信赖的知己。正是由于周恩来努力扩大团结面,增强了共产党合作基础,为协商民主的落实营造一个良好的客观环境。
  周恩来在探索新中国党际关系的实践中,特别注意了对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信任问题,在妥善安排他们的代表人物进政府、人大和政协工作的同时,充分注意到要保证他们有参政议政的权利。为使民主人士能真正在工作岗位上发挥作用。周恩来亲自主持制订《关于与党外人士合作的综合意见》,签发《政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的几项具体规定》,他要求政府各部门必须保证党外人士有职有权有责;要求党的干部要诚恳地同民主人士商量问题、解决问题,真正发挥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和积极性。
  周恩来一贯认为党外人士既然担任了一定的职务,就应享有与其职务相当的权力,履行与其职权相当的责任,只有对非党人士政治上充分信任,才会真正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周恩来还肯定了“陈云同志主持的中财委的工作,都是要各部部长对本部工作做报告。非党人士担任部长的就要非党人士做报告,如轻工业部就要黄炎培做报告,水利部就要傅作义做报告。”他认为这样做,会发挥非党人士的积极性,会完善我们的政策。“对党外人士要从旁帮助,好好与他们商量,逐步提高他们的水平。”[11]
  周恩来在党际关系上提出的充分信任,确保政府中的非党人士有职有权的观点是符合现代协商民主思想的,他不仅使所有受政府决策影响的公民、政党、利益团体都能够参与协商,而且保证了他们具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去表达他们的利益及关注的问题,并拥有同等有效机会相互询问以及相互批评和回应不同的主张与论证,充分调动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对共产党、对新中国的认同感。
    
    四、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中共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针,它表明我国党际监督形式上表现为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双向监督,实际上更强调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这是一种“非权力性”的政治监督形式,是“避免执政党权力失监的一种重要的政治资源”。[12]从理论上讲参政党监督执政党既是政党监督的一部分,又是合作型政党关系下独具特色的民主监督。一方面其监督主体和客体均为政党,并以监督执政权力及权力的行使为直接政治取向;另一方面各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监督是一种过程性监督,其作用体现在对政治过程的参与中,各民主党派以开展调研、提交议案、提出建议意见等民主方式促进中共决策的科学化、并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政党监督。
  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最早阐述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互相监督的思想,他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13]中共八大上根据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和阶级状况发生的变化,正式确定了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对党际监督问题进一步阐明:“各党派互相监督的事实,也早已存在,就是各党派互相提意见,作批评。所谓互相监督,当然不是单方面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14]
  周恩来对毛泽东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坚决拥护并认真贯彻执行,他一贯重视发挥民主党派对共产党和国家工作的监督作用。他认为互相监督,“首先应该由共产党请人家监督。”中国共产党取得全国政权后,周恩来清楚地认识到:我们一旦取得了全国政权,就带来一个危险,有些人会被胜利冲昏头脑,滋长官僚主义、脱离官僚主义。这个问题怎么解决?他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有人监督。当然,共产党员首先要党的监督,可是整个党的工作,也还要其他党派来监督。”
  1956年后周恩来在不同场合多次对中共确立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进行过阐释,他曾指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必须由共产党提出,而且必须要共产党真正做到。因为我们党不提,别的党派不好提;我们提了,大家就心安了。”[15]他认为毛泽东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主要是讲中国共产党跟其他民主党派的关系。”那么,“民主党派究竟存在多长时间呢?能不能说共产党多活几年,其他党派少活几年?如果这样想,就是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了。”[16]他明确指出“长期共存”的真正含义是:“我们党的寿命有多长,民主党派的寿命就有多长,一直要共存到将来社会的发展不需要政党的时候为止。”[17]
  为搞好党际监督,周恩来还明确了一个原则,即:“互相监督,首先应该由共产党请人家监督。”为什么这样做呢?他深刻分析道:我们是从一个复杂的阶级社会来的。认为只要有一个共产党,问题就都可以解决了,这是一个简单化的想法。这样做必然会使我们的耳目闭塞起来。由于中国共产党是领导的党,它过去搞革命,为人民立了功,人民拥护它,欢迎它。正是因为这样,这个党一旦取得了全国政权,就带来一个危险,就有一些人可能会被胜利冲昏头脑,滋长官僚主义,脱离群众,甚至会出现个人野心家,背叛群众。这方面的危险是随时存在的,每个共产党员都要警惕。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最好的办法是有人监督。建设新中国任重道远,周恩来提醒共产党员“应该服气,应该谦虚,应该愿意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18]
  当然,周恩来也注意到了问题的另一个方面。他提出:“民主党派也应该愿意接受共产党的监督。”但他认为这个问题并不怎么严重,“重要的是共产党要承认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他揭示了问题的实质是:越有监督,才越能进步,“多一个监督,做起事来总要小心一点,谨慎一点。”只有那些没勇气承认错误、改正错误的人才怕监督。我们要建设好社会主义,“没有互相监督,不扩大民主,是不可能做得好的。因此,互相监督的面还要扩大,不能缩小。”[19]
  对民主党派成员和政协委员如何具体行使监督权力。周恩来也做了一些探索,他提出每年应有两次组织他们下基层去视察工作。“他们可以从与政府不同的角度去接触广大人民,接触实际,看我们的工作是否做得恰当,做错了没有,有什么缺点,有什么偏差。就是说可以去找岔子。”[20]周恩来还提出要信息公开。“把所有代表的发言,包括批评政府工作的发言,不管对的、部分对的,甚至错的都发表出来。”他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我们不能学,“但是,西方议会的某些形式和方法还是可以学的,这可以使我们从不同方面来发现问题。换句话说,就是要“允许唱‘对台戏’,当然这是社会主义‘戏’”。[21]此外,周恩来鼓励多开展一些学术研讨活动,“可以同时提出各种不同的意见,争论的结果,不一定得出一致的结论,可将不同的意见提交有关方面,如政府机关、科学研究机关、教育机关或者其他学术团体。”这些不同的意见能使行政机关从多方面去考虑问题,选择比较恰当的方案来执行。[22]
  周恩来身为党和国家的领导人,深知贯彻落实“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实际上就是扩大人民民主。要把6亿人的生活搞好,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互相监督,不扩大民主是不可能做得的。”1962年4月28日,他在全国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上的讲话详细阐明了共产党的责任和民主党派的责任。他指出起领导作用的是共产党的领导机构,党的方针政策,而不是领导者个人。在党际关系上,个人的意见不能代表政策,在个人交往上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共产党员要主动多交一些党外朋友,在处理问题上要“严于责己,宽于责人。”他号召“党外的同志们也应责备我们严一点。”[23]在谈到各民主党派的责任时,周恩来指出:“今后要把事情搞得更好,大家要共同负责,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民主党派要负起监督的责任。我们把事情报告出来,也作了初步的经验总结,今后根据大家同意的方针和任务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民主党派要进行监督、提意见。所以我们说: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责任是更重了,而不是轻了。”他进一步阐明;各党派都是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成,需要很长时间,我们“需要各党派的合作,根据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来进行工作。”[24]
  上世纪五十年代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党际之间的互相监督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并开始发挥成效。然而,由于1957年反右扩大化,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中,我国民主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党际监督亦流于形式。直到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国的党际合作与党际监督才重新受到重视,不断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五、周恩来党际关系思想的当代启示

  周恩来的党际关系思想,并非源于西方的任何一种政治理论或政党关系理论,而是他从中国实际出发进行的探索,是符合中国国情的自主选择。他在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的共产党应与各民主党派建立和谐互信、团结友好、协商对话,长期合作的党际关系的思想成为中共统一战线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也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了理论根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增添了宝贵的思想财富。
  当今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城市化进程加快、社会结构的变迁、经济利益的重组、新旧管理体制的变更所造成的各种矛盾必然反映到执政党和参政党内来,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或多或少会影响到当今党际关系的变化。目前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党员的构成与当年已有较大不同,党员的政治理念和利益诉求也在发生变化,一些长期以来在党际关系中未解决好的问题在新形势下愈显示突出,如党际间互动合作的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与个别执政党领导对处理好党际关系不重视同时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参政党党员参政热情不高,政治定位不准、自我边缘化、参政能力不足;再如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党际间的“长期合作”已经得到实践证明,且已成为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识,但相当多的民主党派成员对党际“互相监督”概念、作用认识不清,由于缺少制度和程序的保证,目前存在着单方面监督和双向监督不力的现象。
  正是鉴于当前我国党际关系在朝着和谐、合作的正确轨道前进中尚存在着不少问题,遂使我们重温周恩来当年对党际关系的正确认识和重要论述显得格外重要。在当今社会阶层分化、各种利益集团矛盾交织的情况下,处理好党际关系,加强各党派的团结合作,是增进社会和谐,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必然要求。周恩来当年提出的关于各党派间团结合作,求同存异;平等协商,充分信任,互相监督等正确思想主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增添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对增进各党派团结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我们当今分析新形势下党际关系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对我们新时期和谐党际关系建设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深刻的启迪作用。
  周恩来为确立我国的新型政党制度创造和谐的政治局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在长期领导政协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中提出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党际关系思想,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了思想基础,是我们正确处理党际关系的行动指南之一。今日我们在处理党际关系问题上,仍应认真学习周恩来当年是如何与民主党派人士合作共事的?是如何发扬民主协商的精神倾听党外人士的意见的?仍应认真领会周恩来是如何阐述实现党际间互相监督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意义的。周恩来在长期领导全国政协和统战工作的实践中,就如何协调好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做了理论上的阐述和实践上的探索。他提出的平等协商、团结合作、求同存异、互有妥协,广交朋友、以诚相待、充分信任等正确主张,对增进各党派团结合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我们今天继续做好民主党派的工作、坚持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指明了方向。周恩来当年对如何处理好社会主义时期党际关系所做的深层思考和有益的探索,为我们今天形成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和谐政治局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当然,就像任何人都无法摆脱历史局限性一样,周恩来的党际关系思想也深深印上了时代烙印。在当时的特定政治背景下,周恩来的思想主张也有不完善之处,如究竟怎样从制度上和程序上确立党际间平等协商与互相监督的体制保障,周恩来并未阐释清楚,更未能解决。此外,关于周恩来党际关系思想的后期功效问题,亦应客观地看到,由于反右运动后接踵而来的政治运动,使民主党派的作用发挥受到限制,周恩来个人已无能为力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苛求于前人,我们只能把历史人物的思想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去分析和评判。
  毫无疑问,周恩来的党际关系思想在新中国第一代领导集体中是系统的和出色的,而且被实践和时间证明是符合中国国情且发挥过重要历史作用的思想。新中国的党际关系已经走过六十多年的风雨历程,并在不同时期发挥过重要历史作用。虽然现在还存在着一些有待完善的问题,但我们深信,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和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之间,团结合作,互信互助、互相监督的良好和谐的关系必然会日益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而党际间良好关系的巩固和发展,又将产生重大的政治影响力,有力推动我国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作者: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南开大学周恩来研究中心主任)


注 释:
  [1]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36页。
  [2]1949年政务院成立时的九名民主党派政务委员为:谭平山、章伯钧、马叙伦、陈劭先、王昆仑、罗隆基、章乃器、邵力子、黄绍宏。
  [3]《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101-102页。
  [4]《老一辈革命家论人民政协》,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256-257页。
  [5]《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36页。
  [6]《老一辈革命家论人民政协》,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18页。
  [7]《老一辈革命家论人民政协》,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17页。
  [8]《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29、134页。
  [9]《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37页。
  [10]《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196-198页。
  [11]《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75页。
  [12]浦兴祖、严鸠生著《试论努力开发中国政党制度中党际“互相监督”的政治资源》,载于《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1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78页。
  [14]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七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4-235页。
  [15]《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50页。
  [16]《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48页。
  [17]《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50页。
  [18]《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304页。
  [19]《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51页。
  [20]《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07页。
  [21]《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08页。
  [22]《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35页。
  [23]《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341页。
  [24]《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341--3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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