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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传统文化资源

日期:2013-09-30

齐 惠


    我们一讲协商文化的历史资源,就自然谈到中国传统的和文化,认为中国人不会把事情搞到极端,凡事以和为贵,中国哲学奉行‘和’、‘中’的思维,体现在政治价值观念上是重谐和、贵合一、和为贵,并认为这种文化是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产生的文化基础。这种认知是有道理的,但是,道理远非那样简单。其背后有蕴含着一对严肃的是非对错问题:即“和而不同”(正确的,是)与“同而不和”(错误的,非),只有分清这对是非问题,才能全面理解和文化的本质与中国政治的特质。简单地说,“和而不同”是在以公益为最高价值取向的前提下调和差异、避免冲突的统一,“同而不和”是以获取私利为目的、取消差异的苟同;“和而不同”是辩证的方法论,而“同而不和”是形而上学的片面观;“和而不同”体现着一种健全独立的人格,“同而不和”则表现为一种异化的人身依附关系。和文化的本质是“和而不同”。和而不同不是取消个体的差异,而是在尊重个体差异基础上的以公益为价值取向的协调融合,以期达到和谐统一状态。
  中华传统文化重视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规律,“和而不同”是一种整体论认知基础上的文化理念。“和而不同”源于人们对自然界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法则的认识,继而演化成为一种行为的准则和价值观追求。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新的民主形式,其价值内涵所体现出的:在差异基础上尊重个体的理性地讨论、谨慎地审议、以公益为最高价值的共识的达成,与中国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内在契合,“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可以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提供本土化的文化资源。
  和而不同的内涵至少包含着三个依次递进的层次:首先,事物是差异性和多样性的存在。西周末年重臣史伯第一次区别了“和”与“同”的概念,认为事物的统一体是由多种不同事物或多种不同因素综合而成的,如果只有同,没有差异,事物就难以存在。“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史伯认为“和”是不同元素的结合,不同、差别是“和”的前提,这样的“和”才能存在并且持久,而如果去和取同,就会“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无讲”(《国语·郑语》)。史伯顺势引申到治国,对西周末年政局的进行了预测:他指出西周将灭,主要是因为周王“去和而取同”,专横独断,排斥异己,只能接受歌功颂德之声,容不下不同意见,政治陷入腐败,最终导致社会动乱,走向灭亡。历史不仅证实了史伯的预测,他所揭示出的“专横独断,排斥异己”也成为历代政治衰败的铁律。
  差异性和多样性是事物存在的法则,有差异是事物组成和发展的最根本的条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在我国最直接的制度表现形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其中,党派关系的协调是实现协商民主的前提和基础,而协调党派间的关系首先要承认党派之间的差异性。党派之间是有差异的,有各自的历史,是不同利益的代表。周恩来总理曾指出:“党派有排他性,……每个党派都有自己的历史,都代表着各自方面的群众。有人要求各民主党派都和共产党一样,如果都一样了,则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又何必联合呢?正因为有所不同,才需要联合。如果各民主党派的思想作风都和共产党一样,又何必有这几个党派存在呢?”[1]我们的党派之间的关系不是要以共产党的标准整齐划一各民主党派,而是在“共同的政治基础”的前提下,“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处理党派关系要避免关门主义的倾向和迁就主义的倾向。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代表着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但是在整体利益下还有着各种具有千差万别的个体利益,特别是在当代社会,利益格局不断发生新的分化和组合,利益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特点突出,多元的利益能被代表,并且代表者能有序、有效的表达诉求成为政治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参政党以其特有的代表性和广泛的联系性,在利益表达和整合方面的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可以说,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以具有差异性的各民主党派为依托和纽带,为特定群众反应利益诉求提供了制度化的平台和畅通的表达渠道。
  其次,事物是在差异性和多样性基础上互补互济。事物虽有差异,但决不可能脱离相互的关系而孤立存在,“和”的价值就是要探讨诸多不同因素在不同的关系网络中如何共处。春秋末年,齐国的政治家晏婴指出和羹是水、火、醯、醢、盐、梅等多种食料调配而成,音乐是由清浊大小、长短徐疾、哀乐刚柔等多种不同声调组合而成,有由多种不同甚至相互对立的因素,通过“济其不及,以泄其故”(《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的互补互济,补充转化,得到新的统一。以此来看政治关系,政治关系的调整和处理也应当是在差异的基础上互补互济,形成一种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各显其能的和谐统一的政治之需。如何才能达到在差异性和多样性基础上互补互济?需要整体而又系统地政治生态构建,其中,有一点至关重要:能在体制内要能听到不同声音,不盲从苟同,甚至要敢于提出批评意见,“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这是一种体制内的自我批判,它有助于形成和谐统一的政治秩序。从历史上看,只要想长期执政的统治者都需要一定的自我批判来弥补威权政体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一个阶级要维持自己的统治,没有自我批判是难以长久维持下去的,这一点对剥削阶级也是如此,只有实行自我批判才能实现自我调节”[2]。自我批判之所以有效,不能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的号召,也不完全是靠道德自律,而要依靠制度。制度化的措施在中国古代政治中体现为,设置专门提意见的谏官言官。谏官言官的职位很低,但权力很大,任用很谨慎。谏官言官在参政议政中,对于重大决策有提出批评意见或反对意见的权力,确保在重大决策、选人用人等问题上能听到不同声音、甚至反对意见,帮助决策者多元、辩证的思考问题。当然,这种不同声音、反对意见不是异己力量,是在体制内的“小骂大帮忙”,是对统治权和行政权的互补互济。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之所以能实现协商民主,其中一个关键原因是各党派在差异基础上的互补互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一种合作性型政治关系,它不同与西方多党竞争型的政治关系。在西方的竞争型政党关系中,各党以执政为目标,以选举为工具争夺执权力,非胜即败,在权力的争夺中没有商量的余地,容易出现内耗、排斥和相互攻击等问题。而在中国的合作型政党关系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是在根本利益和奋斗目标一致前提下的合作共事关系,能最大限度的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展开最为广泛和切实的协商,互补互济、荣辱与共。毛泽东曾说,“我们不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小宗派,我们一定学会打开大门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方法,我们一定要学会善于同别人商量问题。……同时也要请各位党外同志了解我们的主张,了解共产党并不是一个只图私利的小宗派、小团体。”[3]邓小平指出,“共产党总是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主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会更全面,对下决心会更有利,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比较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4]正是建立在差异性和多样性基础上的互助互补为协商民主提供了用武之地,也是中国合作型政党关系优越性的体现。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共迎新春时指出,“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党外人士而言,要敢于讲真话,敢于讲逆耳之言,真实反映群众心声,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希望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能够“积极谏诤言、作批评”。“容得下尖锐批评”和“敢于讲逆耳之言”是一体两面、相辅相成的,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政治协商中,能纳谏是执政党成熟的标志,敢进言是参政党至诚的体现,在差异性和多样性基础上互助互济、共商国是,既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要求,也体现出传统和文化中自我批判思想的精髓。
  再次,有差异的事物在互补互济中达到和谐统一。有差异的、不同的、甚至冲突因素,本质上是可以通过调和而达到和谐状态的,把这种调和运用到对人事关系的处理中就形成一定的标准,即“君子和而不同”(《论语·子路》)。周桂钿先生解释说,“和而不同”思想有三条原则:一是自己要有独立思考,不能随波逐流,更不应与坏人同流合污;二是允许别人有自主权,不能强迫别人服从自己,不能推行“顺我者生,逆我者亡”的霸道主义;三是要善于与别人友好合作,善于协调关系,特别是要保护弱者,帮助弱者,使不能劳动又失去依靠的鳏、寡、孤、独以及残疾者都能享受人间的幸福。[5]这种和而不同的处事标准既作为精英文化被历代仁人志士所信奉,也成为大众文化深深扎根于民众的期待和认知中,影响深远。
  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运行载体的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最重要的实践平台。人民政协从诞生之日起,协商建国,就充满着协商民主的精神。“我们党在协商建国的实践中所留下来的民主协商的传统、精神、气魄和做法是一笔宝贵的政治遗产”。[6]在60多年的发展中,人民政协始终秉承着这种精神,坚持“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目前,全国政协形成了涵盖8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主要人民团体,56个民族、5大宗教、34个界别共2000多名政协委员的政治组织,成为中国政治架构中最具有包容性的政治组织。人民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运用协商沟通、平等议事的方法共商国是:在协商中,面对不同意见强调“兼听则明”,尤其是倾听那些少数人的不同或者是反对意见;在面对利益格局的矛盾冲突时,能“协调各方”,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在面对不理解时,能“豁达包容”,坚持“三不主义”的议事原则。这种协商沟通、平等议事的协商方法与传统文化中君子和而不同的处事准则是一致的,既传承着国士精神,也符合中国历史积淀已久的国民心理的认知,彰显大国治理的气象。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

注 释:
  [1]周恩来:“处理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四个关系”,1950年4月12日。
  [2]刘泽华:“先秦诸子与统治者在政治上的自我认识”,《洗耳斋文稿》,中华书局,2003年第187页。
  [3]《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810页。
  [4]邓小平:“共产党要接受监督”,1957年4月8日。
  [5]周桂钿:“和谐共处与优胜劣汰”,载《国际儒学研究》第17辑,2010年。
  [6]郑万通:“人民政协六十年的光辉历程和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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