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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推动人民政协事业永续发展

日期:2013-04-18

                                 

贾庆林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总结十届全国政协以来人民政协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积极探索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谋划部署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理论建设的重大举措,为丰富和发展人民政协理论、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首先,我代表全国政协,向大家并通过你们,向长期以来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向所有关心支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人民政协事业始终是在人民政协理论指引下前进的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坚持理论指导而又具有理论创新精神的党。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实现了两次伟大的思想理论飞跃,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两大理论成果。在这个伟大的理论创新过程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人民政协理论,包括毛泽东人民政协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理论,是指引人民政协事业前进的强大思想武器。
    人民政协是在毛泽东人民政协思想的指导下创立的。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国情和中国革命发展的不同阶段出发,始终致力于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在人民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形势下,依据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协商建国理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政治上的远见卓识,阐明人民政协继续存在的必要性,明确人民政协协商国际问题、协商候选名单、提意见、调整关系、学习等五大任务,提出我国政治架构有党的系统、有政权系统、还有政协系统等重要思想。毛泽东同志总结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历史经验,在我国实现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关键时刻,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确立了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毛泽东人民政协思想以其独创性确立了人民政协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政策,成为人民政协理论形成的重要标志,有力指导了人民政协的创立和发展。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恢复人民政协工作的同时,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继续发展。邓小平同志科学分析了我国社会阶级状况发生的根本变化,解决了社会主义条件下统一战线和民主党派的性质等重大问题,把人民政协发展为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巨大包容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邓小平同志强调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民主必须制度化,推动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作用载入宪法,为人民政协长期存在并在国家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提供了根本大法的保证。邓小平同志主持修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在总结人民政协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对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根本任务、政治基础、主要职能、组成原则和工作原则等基本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邓小平同志作为新时期人民政协事业的奠基人,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人民政协的重要思想和观点,形成了邓小平关于人民政协的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理论的开创之作,对人民政协事业的恢复和发展发挥了巨大指导作用。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容应对国内外政治风波的严峻考验,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并通过修改宪法规定这项基本政治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支持人民政协按照与宪法相衔接的原则修改章程,确认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明确了人民政协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关系,阐明这种政治体制集中体现了我国广泛的人民民主。中共中央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原则,推动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人民政协的重要思想,为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理论作出了重要贡献,指导人民政协事业成功推向21世纪。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高度,对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胡锦涛同志亲自指导人民政协章程的修订,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6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等重要文件,为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人民政协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确立了人民政协理论的科学概念,揭示了人民政协理论的三大基石,启动了人民政协理论建设工程,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理论的基本框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理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指导人民政协事业全面发展。
    从上述简要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民政协理论是伴随着毛泽东人民政协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而确立的,又是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不断丰富的。人民政协事业始终是在中国共产党创立的人民政协理论指引下不断向前发展的。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理论的基本框架和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理论包括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的重要思想、观点和论述,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重大理论成果,是对毛泽东人民政协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理论系统回答了在新时期建设什么样的人民政协、怎样建设人民政协等战略性课题,科学阐明了新时期人民政协的地位作用、性质界定、主要职能和履职原则等重大理论政策问题,是指导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理论的基本框架和内涵是:
    在人民政协的地位作用方面,强调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部署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造自己美好生活的事业。人民政协的命运始终与党和人民事业紧密相连。人民政协必须始终围绕党和国家的总任务、总目标,找准位置、选好角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中国共产党关于人民政协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作用。
    在人民政协的性质方面,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对人民政协性质的这一界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为理论基础,以人民政协的历史发展为实践依据,因而是完整的、准确的、科学的界定,反映了人民政协的鲜明特征,体现了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指明了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方向。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无论国内经济社会如何变革,都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和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始终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切实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在人民政协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关系方面,强调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实现这一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这项制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突出团结、民主、和谐的精神,具有合作、参与、协商的特点。立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运用人民政协加强对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目标下把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政治协商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广泛参与和集中领导的统一、社会进步和国家稳定的统  一、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统一。
    在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特征方面,指出人民政协融协商、监督、合作、参与于一体,极大丰富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内涵,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制度和生动体现。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
    在人民政协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方面,提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是人民政协实现大团结大联合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人民政协团结联合的思想政治基础是历史的、发展的、具体的。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最深厚的思想传统,最能感召中华儿女团结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集中体现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人民政协作为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的重要实现形式,要坚定不移地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积极引导和推动参加人民政协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不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推进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
    在人民政协的主题方面,强调团结和民主始终是人民政协的主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据,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人民政协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密不可分。实现紧密团结,发展民主才更有基础;发扬广泛民主,加强团结才更有力量。人民政协团结联合的范围越宽、程度越深,越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在尊重多样性中保持一致性。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并将之贯穿于人民政协工作的各方面、贯穿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人民政协就能不断增强感召力、凝聚力、创造力,人民政协事业就能永远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在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方面,提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行的互相监督。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努力为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创造条件。积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在人民政协的履职原则方面,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必须始终遵循的重要原则。人民政协要自觉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自觉围绕党和国家决策部署谋划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人民政协义不容辞的责任, 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运用好人民政协界别组织的结构优势、民主协商的功能优势、联系广泛的渠道优势,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凝聚强大力量。
    在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方面,规定人民政协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设若干界别。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体现了人民政协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和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它表明在我们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一切社会成员无论来自哪个党派、哪个团体、哪个民族、哪个阶层,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有没有或有哪一种宗教信仰,都可以在人民政协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都可以依照政协章程代表本界别自由表达政治诉求,并与其他界别的代表和谐相处。人民政协要按照“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广泛吸收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参与国事,充分发挥政协界别联系社会各界群众、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作用。
    在人民政协的活动方式方面,规定以组织委员参加所在委员会的会议和经常性工作为活动方式。政协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是人民政协履职的重要方式。依据章程,各级政协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要不断丰富和完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的内容和形式。通过各级政协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是政协委员的权利。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组织委员参加提案、视察、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等各项经常性工作。要尊重和保障委员参加政协组织的经常性活动的权利,进一步健全人民政协各项经常性工作制度,建立综合协调、信息沟通、绩效评估、督查落实等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和沟通,为人民政协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在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方面,明确深化党派合作、突出界别特色、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重视政协机关建设是人民政协自身建设“五位一体”的工作布局。必须建立健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为发挥他们在政协中的作用提供制度保证。要充分发挥政协界别的特点和优势,按照扩大团结面和包容性的要求,合理调整和设置界别,积极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新方法、新途径。要完善委员推选制度,优化委员构成,强化委员学习培训,维护委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政协委员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要切实发挥专门委员会作为履行职能重要基础部门的作用, 提高政协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要着力提高政协机关全局观念、服务意识,增强政务性服务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
    在人民政协的政治领导方面,强调人民政协必须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必须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的领导。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各级党委要把政协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中共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切实发挥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中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要统筹政协领导班子和同级党政领导班子配备,把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年富力强、热心和熟悉政协工作的同志充实到政协领导班子中去。把政协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推进政协组织和党委、政府之间的干部交流,认真解决基层政协开展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对人民政协的宣传列入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工作计划,把人民政协理论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巩固发展全党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良好局面。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理论是开放的、发展的、与时俱进的,需要在新的实践中继续丰富、完善和发展。

    三、继续开创人民政协理论建设新局面

    十届全国政协以来,人民政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理论指引下,大力加强人民政协理论建设,努力用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显示了理论创新对实践发展的巨大指导和推动作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实现人民政协事业永续发展,需要继续大力加强人民政协理论建设。
    第一,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形式的否定和偏离指导思想的错误倾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学术自由和理论民主,营造民主、活跃、求实、宽松的学术研究环境。必须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事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第二,加快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建设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做好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切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建设。要按照布局合理的要求,支持条件具备的中心城市成立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进一步完善全国、省区市和中心城市三级理论研究网络,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组织体系建设。要以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纳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总体发展规划为契机,抓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理论”等重大项目的研究,以丰硕研究成果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的学科体系建设。政协办公厅要会同党委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将人民政协理论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的教学体系建设。要落实将人民政协的宣传列入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工作计划的要求,发挥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人民政协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普及,用国外受众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和手段,搞好对外宣传,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的社会氛围建设。
    第三,坚持以实际问题为中心开展研究。必须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力研究解决事关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比如,如何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优势和团结的潜能,以更大的包容性和更加灵活的方式,担负起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的重大责任;如何用更加规范的程序和机制保证人民政协建言立论更好地服务决策,提升人民政协协商咨政的有效性;如何整合社会监督体系中各种监督形式,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在我国互相协调、相互制约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运行机制中的应有作用;如何使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纳入党和国家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协界别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机制中的重要作用等。
    第四,形成协调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政协组织要下功夫构建全国政协与地方政协相结合,政协系统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结合,政协研究室与理论研究会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理论研究会要广泛吸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的专家学者做理事和会员,并通过举办人民政协理论研讨班、培训班,加快培养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力量;支持省级理论研究会在高等院校试办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站,努力在社会科学工作者中造就一批研究人民政协理论的内行、专家。政协研究室和理论研究会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两支基干力量,要加强沟通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分工合作。要关心政协研究室的建设和发展,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建设。
    同志们,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辟分析了我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科学阐述了事关党和国家全局的若干重大问题,深刻回答了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扎扎实实地做好当前的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共十八大的胜利召开。我们相信,在中共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党、全社会的重视支持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人民政协理论建设一定能够不断开创新局面,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该文系2012年9月4日在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