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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政府社会建设投入评估的提案

2013-03-01


案由:关于加强对政府社会建设投入评估的提案
提案人:磨长英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监察部办理
主题词:行政 建设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仅涉及到民众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也涉及到教育、就业、收入分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社会权利,更涉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十一五”期间,我国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用于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科学技术、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的支出逐年递增。“十二五”时期,我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加大对社会建设的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人民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差距。
    社会事业发展既是为了维护和体现社会公平,同时其本身的建设也存在效率与公平问题。社会建设是通过收入再分配实现的,而再分配亦即公共财政支出的基本依据和目的就是公平和效率,即在公共投入中,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资源效益,如何真正起到维护社会公正、体现社会公益性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国基本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人群之间分布不均、分配不公,尤其在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等领域,向落后地区、弱势群体倾斜度不够,优质资源得不到公平分配,对于公共投入的流向、效率问题更缺乏必要的监督和评估机制。要在社会建设中真正做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突出重点与均衡发展相协调,切实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资源,就要围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均等化水平,对社会建设的公平与效率进行评估;对政府的投入产出、政府行为的效率、效果进行评价,加强绩效评估。为此,建议:
    一、建立一套全面、科学、合理、适用的指标体系。一是加快建立、规范社会事业统计指标体系,用数量计量结构指标来衡量社会建设的发展情况。二是要把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内容,改变政府绩效评估对经济指标的偏重,强化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三是政府绩效评估指标要由重视结果指标转向综合考核过程指标和结果指标。四是政府绩效评估要把行政成本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五是在评估方法上,应当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建立评估模型,合理确定指标体系和指标的权重。
    二、强化监督评价。加强对重大民生项目实施效果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动态监测、分析和评估,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建立社会事业发展的信息系统和监督评价体系;建立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制度,发布年度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引导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转变观念,树立公民取向的绩效观。社会事业发展要讲“效率”,但社会事业领域的“效率”不是简单的“经济效率”,更不是经济指标。要遵循社会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扭转不合理的绩效评估方式,评价政府绩效的参照系是公民而不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需要利益相关者的充分参与,以形成公民监督和上级监督相结合的绩效推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