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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3号提案复文

2013-03-01

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6日以中综办函〔2012〕17号文函复:

九三学社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社区社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基础环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对化解社会矛盾、防范社会风险、增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央综治办会同民政部等有关部门,推动各地着力加强基层社区社会管理,形成了一些亮点和经验,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推动基层政府强化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福利、环保卫生、维护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科学配置基层人员编制,优化政府支出结构。通过调研、协调、督导等,进一步理顺社区内外权责关系,健全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协作机制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职责。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城区、街道层面能办理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不再向社区延伸;凡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组织;凡依法应由社区组织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组织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组织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二、推广建立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平台。积极推动服务管理资源和管理力量下沉,在基层整合人口、劳动、就业、社保、民政、民族、宗教、卫生、文化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依托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等,建立融基本公共服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应急处置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面对面的综合服务。
    三、建立新型城乡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实施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0—2015年)》,把社区真正建设成为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居民依法办理自己事情的城市基本单元,充分发挥社区“兜底”功能作用。加强党对社区工作的领导,推动社区党组织的健全完善,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在社区服务中的积极性。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推广扁平化服务管理模式,把政府的服务管理资源力量整合配置到社区、延伸到网格,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向社区,统筹解决好社区人员力量、工作经费、工资报酬、办公场所等问题,提高其社会服务管理能力。扎实推进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切实做好基础信息采集、治安防范、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情民意收集等任务,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动态式、精细化服务。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加强社区居委会自身建设。协调、指导、推动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选齐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健全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逐步扩大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范围。多层次、多形式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服务管理能力。积极推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和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工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共同参与建设。协调、推动经费保障政策的落实,切实将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人员报酬等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并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社会保障等政策。
    五、加强相关立法工作。推动《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适时修改完善,推进社区建设与管理方面的立法进程,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法、社会志愿服务法等领域的有关立法工作,积极推动将国家有关政策及近年来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等工作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研究制定基层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指导社区工作规则、社区服务标准及管理办法、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社区服务居民满意度测评体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
    衷心感谢你们对基层社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协调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基层社区管理创新工作,夯实基层社会管理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