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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的提案

2013-03-01


案由: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的提案
提案人:孙铁英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卫生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理
主题词:医药 卫生 改革
    世界卫生组织(WHO)关于基本药物的定义是:基本药物是满足大部分群众的卫生保健需要,在任何时候均有足够的数量和适宜的剂型,其价格是个人和社会能够承担得起的药品。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和任务是: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破除医疗机构“以药养医”机制;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优化和整合。对比分析,我认为,我国确定的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和任务与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基本药物的定义是一致的,并且很好地结合了我国的实际,是可行的。
    我在参加调研中感到,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整个医改的难点和重点之一。经过努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已经取得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2010年度监测结果表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有效降低药品价格、促进合理用药、建立基层运行新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认识不统一,落实不协调;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少,剂型单一;部分地区补偿政策不健全,资金不到位;信息化建设滞后。针对这些情况,我提出如下建议:
    一、认真落实采购机制文件要求,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价格合理、供应及时。
    二、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建立稳定的多渠道补偿,改革“以药补医”,落实政府责任,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合理待遇。
    三、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构建新的运行机制。统筹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定编、竞争上岗、绩效考核等,引导基层转变服务模式。调整收费标准和诊疗费,推进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四、结合医疗保障或新农合水平、临床路径和疾病谱,增补、优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类别和结构比例。
    五、抓住机遇,统筹人力、物力和财力,完善基层信息化平台,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提供保障和支撑,切实贯彻“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