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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提案

2013-03-01


案由:关于加强我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提案
提案人:李立明 刘志江 李玉峰 吴明 吴海洋 迟宝荣 林野 岳秉飞 赵达生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卫生部办理
主题词:农村医疗
    乡村医生(简称村医)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广大农村基层的卫生工作者,发挥着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村医制度曾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合作医疗制度并称为我国农村卫生工作的“三大法宝”。村医主要职能包括常见病诊治、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治与报告、居民健康档案建设、健康教育与宣传、慢性病管理、重症精神病管理、流动人口卫生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等多项任务,在维护农民健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农村所有制的转变,村医的发展却面临重重难题:一是现有村医的水平与农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之间差距日益增大,但经过系统培训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却不愿下基层工作;二是政府对村医的财政补助和专项经费在逐年大幅增加,但部分村医的实际收入却有所下降;三是村医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量不断增加,但相应的制度安排依旧欠缺,本该“救人”的村医疲于“自救”,甚至考取医生执照后默然出走,倘若村医“人走网破”,农民将失去最直接、最方便的健康依靠,新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效果必将大打折扣。为更好解决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问题,2011年我们深入我国西部农村进行了专题调研,深入了解乡村医生队伍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性建议。
    通过调研,了解到我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有:1.卫生人力总量不足,平均每千农业人口村医数仅为1.19人。地区分布不平衡,呈现东、中、西部依次递减,越到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卫生人力越缺乏。2.业务素质弱,结构不合理。业务骨干普遍缺乏,部分乡镇卫生院因缺乏业务人员而不能设立相应的业务科室,甚至不能开展临床常规检验。3.编制不足与编制不满并存;既有核定编制不能满足农村卫生需求的问题,又有因村医待遇低等原因,招不到医务人员,使核定编制不满的现象。4.现有村医中执业医师比例普遍低于20%。且56.7%的村医不具备报考国家执业医师考试的资格。村医向执业医师过渡任务繁重。5.村医均为农民身份,收入待遇低,且环境艰苦,退休后没有医疗、养老保险和退休工资保障,导致人才引进难,队伍不稳定。6.目前村医服务内容不断增加,任务繁重,但常规运转经费得不到保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药品供应不足。尚未真正建立起有利于县、乡、村卫生机构人员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这些都不利于调动村医工作的积极性。
    尽管我国乡村医生面临着如此众多的困难,但是,他们仍然是坚守岗位、爱民敬业、为党和政府给当地百姓送去健康和安宁的重要力量,是一支留得住、用得上,深受百姓信任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因此,保证这支队伍的稳定性并不断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水平,对于实现我国“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的医改目标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建议如下:
    第一,转变投资观念。政府和社会应当转变将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视为负担的观念,为农村地区配置足够的村医和解决相应待遇虽然需要投入一定资金,但却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稳定,实现“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小病不出村的医改目标。
    第二,改革工资制度。农村县、乡、村卫生人员基本工资建议参照国际经验,实行政策导向性工资标准,即村∶乡∶县为3∶2∶1,县级医生工资标准为城市区级医院医生标准的1.5—2倍,真正实现向农村和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倾斜的工资政策,吸引合格医生到农村基层就业。
    第三,建立培训制度。对现有村医实行国家统一培训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到国家指定的医学教育基地接受培训(轮训),并给予生活补助,以通过国家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为目标。达标者享有上述村医的同等待遇。在县乡村医疗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务人员享有每两年到上一级卫生机构进修或到国家指定培训机构学习2—3个月的机会,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第四,城市支援农村。鼓励城市和农村城镇医务人员到基层就医或挂职锻炼,在农村挂职或工作期间享有同级村医的工资待遇并给予当地标准的住房补贴。返城或回原派出单位工作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晋升职称和考研、出国深造机会。
    第五,加大选才力度。鼓励当地农民子弟或村医子弟在村卫生室工作。经本人申请、地方政府推荐,可以报名参加定向委培生源入学考试,录取者可享受政府贷款学习,毕业后在村医岗位工作满10年即可免除还贷。
    第六,解决后顾之忧。在科学测算编制的基础上,明确村医的相应待遇,如从事村医工作期间有稳定的基本工资收入,承担政府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退休年龄后享受国家公职人员的医疗、养老和退休保障。同时,要求县、乡政府提供保障性经济适用住房或者优惠租赁房,以安置新到岗的县、乡医生,地方政府有义务为新到岗的县乡医生配偶安排就业岗位和提供子女受教育机会。
    通过上述六大举措,切实创造一个“留得住、用得上、养得起、可持续”的农村基层村医队伍,为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一个坚实、稳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