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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8号提案复文

2013-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012年6月29日以办产函〔2012〕242号文函复:

黄济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努力发展文化公益事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既有教育人民、引领社会的意识形态属性,也有通过市场交换、获取经济利益、实现再生产的商品属性。基于对文化这种双重属性的认识,我们划分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提出了“两轮驱动”、“双翼齐飞”的文化建设发展思路。公益性文化事业是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而经营性文化产业则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手段,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注重对文化产品内容的建设和正确价值观的引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文化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方向,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力争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既坚持发挥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来引导文化创造的方向,更注重综合运用专项资金、税收调节、投融资推荐、表彰奖励、人员培训、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多种手段来保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深入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激发文化创造力,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推动创作生产更多深受群众喜爱,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支持,真正发挥出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重要功能。
    二、关于文化产业市场化发展
    健康、繁荣、有序的文化市场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近年来党和国家把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一项重点任务。十七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科学定位了文化市场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文化部历来重视市场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在《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中明确提出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十七大以来我国文化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日益繁荣,文化市场主体得到快速培育,市场结构不断优化完善。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25.6万家,从业人员157.3万人,演出、娱乐、艺术品、网吧、网络音乐、网络游戏六大市场总规模达4155亿元。娱乐、演出、艺术品等传统文化市场在转型中不断发展,市场主体、经营模式日益多样化,并在跨界融合中谋求创新,传统行业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同时,以网吧、网络游戏、网络音乐为代表的新兴文化市场发展迅猛,市场规模和用户群体逐年扩大,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下一步文化部将继续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文化市场管理理念、方式和手段,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文化市场培育建设,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水平,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确保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展。
    三、关于重点突破,有所为有所不为
    在引导、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过程中,文化部注重改造提升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极具活力和潜力的新兴文化产业,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11个重点行业和发展目标,着力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下一步文化部将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强产业公共服务等手段推动重点行业快速发展,实现倍增目标,努力形成各行业百花齐放、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
    四、关于建立完善宏观政策体系和产业发展平台
    文化产业政策体系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在文化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是政府引导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内在要求。在研究制定政策、规划过程中,文化部注重对文化产业的总体结构和空间布局的合理规划,在今年发布的《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中,明确提出要实施差异化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加强分类指导,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形成文化产业“东、中、西”优势互补、相互拉动、共同发展的局面。
    在今后的工作中,文化部将进一步鼓励东中西部地区根据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确立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发挥各自优势,依托大型城市群建设文化产业带,支持中小城市和农村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群,形成区域、城乡文化协调发展格局。
    感谢您对文化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