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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7号提案复文

2013-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012年7月19日以办产函〔2012〕349号文函复:

屠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增强中国文化国际影响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把文化产业发展提升到战略高度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出发,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选择之一,将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战略。2009年9月国务院正式颁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这意味着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正式进入国家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序列,成为国家第十一个产业振兴与调整规划;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一重大战略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这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标志着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把发展文化产业提升到了国家战略高度,纳入了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日程。
    二、关于制定科学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从国家层面对文化产业发展做出规划。2009年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做出了全面阐述,指明了文化产业未来发展的前进方向,对于指导全国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也提出要“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并提出了重点发展领域和措施。201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中国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具体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对文化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并将“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作为重要章节纳入其中,从“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扩大文化消费”等4个方面对文化产业发展做出战略部署。
    为科学指导文化行政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部在2012年2月发布了《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提出5年内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的发展目标。《倍增计划》部署了1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明确了重点发展的11个行业,并提出了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对文化行政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今后文化部将继续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关于深化文化产业管理体制改革
    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为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文化市场主体数量逐步增多,实力大大增强。政府职能发生了显著的转变,建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深入人心,文化行政部门主要承担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弥补市场缺陷的角色,改变了以往在市场方面介入过多的“越位”和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明显“缺位”的现象。服务于文化产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速推进,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文化部将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努力强化服务职能,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文化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提供公共服务,进行规划引导,加强政策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推动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关于培育文化产业市场主体
    “十一五”期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有文化市场主体逐步壮大,成为发展文化产业的主导力量。一批经营性事业单位将转企改制与资源整合结合起来,探索规模化经营,做大做强。与此同时,文化部一直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发展文化产业,努力为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平等竞争机会。目前,在演出、娱乐、艺术品、网络文化、动漫、游戏等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领域,基本实现了对国内非公有资本全方位、全过程开放。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个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今后文化部将在着力打造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有影响力的国有或者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同时,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和《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产业,拓展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投融资渠道,支持促进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做大做强,让非公有制文化产业成为我国文化产业的生力军,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五、关于加快产业国际化进程
    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同志相继作出重要批示。文化部认真贯彻中央整体部署,陆续出台了《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文化部关于促进中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总体规划》等一系列政策,在鼓励我国文化企业和产品“走出去”方面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下一步文化部将综合运用政策指导、项目带动、资金扶持、信息服务、人员培训等手段,充分发挥政府在“走出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和服务职能,积极鼓励和扶持中国文化企业和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力争培育一批能够在国际文化市场立足的代表中华优秀文化的骨干文化企业和产品。
    六、关于提供人才队伍支撑
    文化部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采取多种措施,着力培养懂经营、懂策划、会管理的高端管理人才和懂操作、重实用的普及型人才。2004年以来,连续8年在西部地区轮流举办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培训西部地区文化产业从业人员1000多人次。2005年和2006年,为培养国际化、专业化人才,连续两年组织国内演艺界高层管理人员到美国肯尼迪艺术中心进行专业培训。2007年联合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开办了文化产业管理方向的MPA班。2008年以来,通过开设培训班,研修班、与教育部联合进行教材建设,广泛开展动漫人才培养工作。2010年启动文化产业投融资培训工作,接受培训人员近600人。同时,文化部命名的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和研究中心也主动组织了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已先后举办了150期左右文化产业培训班,累计培训学员近万名。
    今后文化部将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人才工作。“十二五”期间,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建立5—10家国家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培养既懂理论又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综合性人才,积极培育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对创造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精品创作人员进行奖励。同时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人才培训领域,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
    感谢您对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