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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2号提案复文

2013-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012年6月29日以办产函〔2012〕244号文函复:

民盟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西部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西部地区地域辽阔,少数民族众多,历史底蕴丰厚,文化资源丰富,区域特色鲜明,是我国文化版图重要组成部分和维护边疆社会稳定和文化安全的前沿重地。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还是国民经济中具有先导性、战略性和支柱型的新兴朝阳产业。发展西部文化产业对于满足西部人民文化需求、转变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方式、维护边疆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部一贯重视西部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中提出要实施差异化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加强分类指导,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形成文化产业“东、中、西”优势互补、互相拉动、共同发展的局面。对于西部地区,要引导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点,培育消费市场,带动产业发展。引导中西部地区及限制开发的主体功能区,依托当地丰富的文化资源,重点发展演艺、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节庆会展等文化产业,走特色化、差异化、集聚化发展之路。结合国家各项区域性专项规划,主动将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区域发展总体框架,加快发展地方特色文化产业。
    在文化部的协调下,2010年以来,先后为宁夏回乡实业有限公司、昆明憨夯民间手工艺品有限公司、西藏拉萨古艺建筑美术公司和青海《中国藏族文化艺术彩绘大观》技术升级、新疆国际大巴扎宴艺大剧院舞台升级改造等文化企业和项目提供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1000余万元。
    为有效减轻企业税负,文化部积极推动将民族音乐、演艺、美术、设计和手工艺培训,民族演艺服饰、乐器设计、生产和销售等西部地区有关特色文化产业门类纳入到国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凡在目录范围内的文化企业在2020年以前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多项相关优惠政策。
    为培育市场主体,2004年以来文化部先后命名了陕西安塞黄土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广西百色靖西旧州绣球村、青海工艺美术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际大巴扎开发有限公司、西藏拉萨市古艺建筑美术公司等一批西部地区的文化企业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引领、示范区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在2011年度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影响力评价工作中,云南柏联和顺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获评前十强,并获得奖励扶持资金。
    自2009年开始,文化部启动实施了“原创动漫边疆推广计划”,先后在青海、内蒙古、宁夏、西藏、新疆等地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动漫主题活动,累计投入资金400万元,捐赠动漫书刊和音像制品20万册(套)。今年这一计划将继续在广西实施。
    为整合资源,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产品、服务的宣传推介,十七大以来,文化部先后参与主办、支持举办了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交易博览会、中国青海绿色投资贸易洽谈会等,积极搭建促进西部地区的文化产业交易与合作的服务平台。
    正如你们在提案中所提到的,西部地区文化产业起步较晚,总量偏小,尚存在管理体制不顺、投资渠道不畅、配套政策不完善、民族分裂活动隐患较大等问题。参照你们的建议,结合文化部工作,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在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建设、健全投融资机制、加强人才培养、扩大文化交流、维护文化安全等多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促进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争取将文化产业列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西部文化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部分行业反映出的税负较高问题认真加以研究,逐步完善相应的税收政策。支持西部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将文化产业用地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国家土地政策许可范围内,争取优先保证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用地。不断降低文化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推动实现符合鼓励类服务业条件的文化企业在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加快文化产业振兴立法进程,争取把行之有效的文化产业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进一步推动西部特色文化产业建设。挖掘西部地区特色文化资源,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典型示范等办法,引导特色文化产业有序聚集,发展壮大一批特色明显、集聚度高的特色文化产业基地。鼓励各地积极发展依托文化遗产的旅游及相关产业,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民族演艺、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文化产业集群,着力推进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等重大项目,增强特色文化产业群发展的聚集力、辐射力和竞争力。鼓励发展西部农村手工艺品、民间演出和乡村文化旅游,培育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和文化产业特色村,扩大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三、进一步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西部文化产业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创新政府投入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西部地区地方政府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努力探索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动员社会参与的新型文化产业投入模式。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促进文化产业与金融业全面对接,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提升文化产业金融服务,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
    四、进一步加强西部民族地区文化交流,维护文化安全。重视西部民族地区对外文化交流工作,通过西部民族地区文化“走出去”和“引进来”等措施,促进西部地区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培育和提升。继续按照党的民族政策和外交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西部民族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打击“藏独”、“疆独”等民族分裂组织对该地区的文化渗透和威胁。以多种形式和多个渠道向国际社会推广介绍西部地区优秀的民族文化和异域风情艺术,进一步推动西部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维护边疆社会稳定和文化安全。
    感谢你们对文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