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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市县科技工作的提案

2013-03-01


案由:关于加强市县科技工作的提案
提案人:吴菊仙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科技部办理
主题词:科技 管理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科学论断,经过改革开放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已经成为党中央及社会各界一致共识。党中央、国务院把科技放在率先发展的突出位置,各级政府也很重视科技工作,在科技方面投入逐年提高,科技事业的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越来越高,人民群众也充分享受到了科技发展的成果。
    县市科技局是科技工作的基石,对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普及推广科技知识、提高全社会科技意识、实现科技惠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发达地区,科技工作和经济发展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形成了良性循环的发展模式。但在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一些地方财政薄弱、政府对科技支持力度偏弱,个别领导对科技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不到位,导致县市科技工作难以开展,科技落后与经济发展滞后相互影响,形成恶性循环。
    据调查,运城市13个县(市、区),只有河津、永济、临猗、万荣4个县科技局是政府工作部门,占30%。其余70%、9个县(市、区)均被合并为教育局、发改局的一个股室。稷山、新绛、垣曲3个县只配备了4—5人。市、县科技研发经费占财政支出不足0.5%,远远达不到《科技进步法》规定的1%的标准。机构缺失、职能弱化、人员匮乏的问题导致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不健全、科技推广能力较弱、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大量适用技术得不到满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科技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此建议:
    一、健全科技机构,强化科技部门的管理职能。地方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提高到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性、全局性高度来认识,把科技局明确为政府工作部门,配齐、配强科技管理队伍。
    二、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部门的工作环境。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科技进步法》,支持科技工作,改善科技部门的工作条件,增加科技投入,足额拨付科技研发经费。使基层科技局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提供系统的科技服务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