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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4153号提案复文

2013-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2012年7月13日以国科提案高〔2012〕21号文函复:

张景安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绵阳科技城建设的提案》收悉。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6月24日—25日,我部邀请您及有关政协委员赴绵阳科技城考察科研院所、企业、园区,实地听取了绵阳市的工作汇报,并以座谈会形式研究了进一步支持科技城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后,我部对各位委员提出的政策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世纪之初,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建设绵阳科技城的重大战略决策。12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巨大关怀下,科技部不断推动绵阳科技城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技资源优势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速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加速国防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实现军民融合发展的道路。与建设初期相比,绵阳科技城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了两番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是2000年的7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2%。
    二、科技部作为绵阳科技城建设部际协调小组组长单位,高度重视科技城建设工作。目前,我部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在促进绵阳科技城科技进步、产业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协调财政部设立了“军用技术推广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引导军工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培育产业化基础;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军民结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军转民技术的转化和推广。这些优惠政策极大地加快了军民两用技术的研发攻关和转移转化,促进军工技术、民用技术、民用产品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产业创新互动转化。
    三、正如你们在提案中所述,军民融合作为绵阳科技城建设的核心和关键,还存在着国防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力度不够、军民融合企业发展速度不快、国防科技潜能向国民经济释放不够充分、产学研联合的深度和层次有待提高等问题,还需要在管理体制、军民融合要素、配套政策等方面做大量工作。为此,我部将针对你们在提案中所提“设立绵阳科技城军转民及科技成果孵化转化资金”的建议,协商有关部门,研究出台适合绵阳科技城发展实际的特殊政策。
    四、在“十二五”时期,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国务院批复的《绵阳科技城发展规划(2011—2015年)》,进一步促进绵阳科技城自主创新和军民融合发展,保证重大专项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实现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激发绵阳科技城的创新活力。我部将履行绵阳科技城建设部际协调小组组长单位职责,协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结合绵阳科技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积极开展政策研究,增强政策建议的针对性,构建适合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共同促进绵阳科技城的建设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国科技事业和绵阳科技城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