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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9号提案复文

2013-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2年9月14日以教提案〔2012〕第173号文函复:

滕矢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重视教师开始重视基础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为教师减负,关注教师心理健康问题。一是制定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强编制管理,为教师减负提供基本保障。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国办发〔2001〕74号),提出城市、县镇、农村中小学基本编制标准。2009年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规定县域内中小学基本编制标准县城和乡镇的统一,要求各地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工作,满足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二是调整对教师的评价标准。根据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工作特点,调整对教师的评价标准,坚决扭转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师的做法,减轻教师工作压力和精神压力。三是重视教师心理健康工作。2002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提出,要重视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一个方面,为教师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轻教师的精神紧张和心理压力,使他们学会心理调适,增强应对能力,有效地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关于加强教师培训问题。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实施一系列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2007—2009年,中央财政投入9000万元,教育部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示范培训项目”,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对口支援、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培训全国200多万名中小学教师。其中农村中小学教师占80%以上。2010年中央财政投入13亿元,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近两年来,培训幼儿园、中小学教师215万人。其中,农村教师207万人,占96.3%。各地借鉴“国培计划”的培训模式和优质资源,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的培训,促进中小学尤其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2011年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实施“国培计划”为抓手,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推动对全国1000多万教师进行每人五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促进教师队伍专业水平的不断提高。
    关于提高教师待遇问题。国家高度重视提高教师待遇。《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近年来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保持了连续增长,特别是2006年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2009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较大幅度地提高了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建立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同步增长的长效机制。
    关于利用社会资源丰富中小学教师队伍问题。一是实施教师资格制度。1995年国务院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启动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补充来源开始多样化、社会化。截至2011年,全国共约2500万人取得教师资格。二是实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2009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从当年开始,各地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应全面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使那些获取教师资格,具有良好道德素养、学识水平、教育能力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贯彻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强教师培养培训,重视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改善教师管理,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水平,为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