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3496号提案复文

2013-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2年9月18日以教提案〔2012〕第133号文函复:

钱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型仪器设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支撑条件。健全高等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有利于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的投资效益和资源效益。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非常重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高等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体系建设。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推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2004年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联合下发了《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对价格超过200万元的单件或成套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开展“联合评议”,并要求通过“联合评议”所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要积极向社会开放。部分省市和高等学校也就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实施了“联合评议”机制,如上海市、浙江省分别于2006年、2008年起对单价5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进行“全市联评”、“全省联评”。上海建立了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库及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大型仪器设备对外提供服务按照市场化定价方式收取费用;浙江省每年发布一次《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指导性意见》,并作为是否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参考依据。“联合评议”机制的建立,优化了大型仪器设备的合理布局,有利于解决大型仪器设备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条块分割、自我封闭、使用效率低的问题。
    二是注重项目引导,以示范推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十五”期间,教育部等部委将“高等学校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项目列入“211工程”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中,依托中国教育科研网进行系统平台软硬件建设,有重点地选择一批高等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进行共享技术条件和环境建设。经过几年的建设,该系统已有超过2000台套大型仪器设备,为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提供了支撑。“十二五”期间,将研究启动新的一期“高等学校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建设,通过顶层信息平台和高等学校校级信息平台建设,构建一个覆盖“211工程”高等学校的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信息系统,探索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保障制度,为推动大型仪器设备等优质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共享奠定基础。
    三是注重队伍建设,以高水平服务推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教育部依托分布于高等学校的30个大型仪器设备示范机组,大力开展测试技术队伍培训、分析测试方法和标准的研究。以队伍能力的提升和研究水平的提升推动大型仪器设备的高水平开放共享。
    有效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的资源效益,更好地支持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研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从两个方面推动高等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第一,进一步改革大型仪器设备投入与管理体制,减少大型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推动高等学校实现大型仪器资源投资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第二,进一步明确鼓励高等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等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程度和使用效益,使之更加适应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
    感谢您对高等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