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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机制、从严从重打击制假贩假者、让老百姓享有吃得放心这一最基本权利的提案

2013-02-28


案由:关于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机制、从严从重打击制假贩假者、让老百姓享有吃得放心这一最基本权利的提案
提案人:朱世慧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
主题词:食品安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含敌敌畏的金华火腿、有毒奶粉、有毒大米、瘦肉精、不合格火腿肠、不合格食用油、不合格速冻食品等等,甚至有许多食品在出售之前都经过泡化学制品,上有色涂料等一系列工续,极大地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就目前这些屡禁不止的情况来看,老百姓吃得放心这一最最基本的权益都得不到保障。问题出在哪里?一是食品生产监管仍然面临困境,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仍不够明确,监管链条存在交叉或缺失。当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很容易造成相互推诿,无人问津;二是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管理,检验检测资源分布在多个部门,存在重复建设、设备落后、检测能力低、项目少等突出问题;三是食品安全信息由不同部门掌握,特别是缺乏统一协调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难以实现部门间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准确的衔接与合作;四是检验制度在透明和监督方面有一定的缺失,抽样检验的样品与总体产品的关系怎样等等,普通民众并不知道。
    为此建议:以最大力度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完善法律机制,从严从重并从快打击制假、贩假者。首先要强化法律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既要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其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又要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销售的从业人员进行专项教育和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重要的是同时要建立健全公共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设立畅通的举报渠道,着力宣传好的典型,及时曝光恶劣案件,从严从重打击制假、贩假者,为《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其次是要加强组织协调,尽快理顺公共食品监管体制。各级政府都要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协调领导机构的作用,落实涉及公共食品安全的统筹协调工作。第三是要进一步加快公共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尽快理顺公共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切实解决公共食品安全监管缺位的问题。第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涉及公共食品安全的政府部门间、食品安全监管条块间的工作配合,形成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公共食品安全监管合力。严格落实食品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力争将公共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初始阶段,让老百姓真正能够“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使我国人民的健康达到世界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