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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与海外企业合资共赢的提案

2013-02-28


案由:关于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与海外企业合资共赢的提案
提案人:冯军中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商务部办理
主题词:外经贸企业投资
    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的方针后,我国企业开始与国际市场逐步接轨。十五大“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提出,进一步加快了中国企业国际化的脚步。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再次指出,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大举措,是把改革开放推向新阶段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环。
    目前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三大难题:一是资金困难。中国企业的自有资本到境外以后,往往很难得到对方金融机构的授信,大量企业在境外进行金融活动相当困难。二是对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文化习俗不了解。多数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对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文化习俗了解不透彻、准备不充分,而且到了目的国又不舍得花咨询费,导致走出去之后四处碰壁。三是担心合资或合作出现矛盾。很多中国企业走出去之后,更注重企业的所有权,多数采用并购的方式。殊不知并购的风险很大,且中国企业需独立承担这份风险,这对金融活动困难且不了解当地法律法规的中国企业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所以采用并购方式败多成少。
    那么,中国企业该如何走出去呢?我认为应该首先培育一支与国际化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增强核心竞争力,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可以借鉴北京奥运的成功经验,采用1+1=11的共赢模式,与海外企业逐步开展各项合作,包括合资经营。这样由海外合资企业出面进行金融活动、取得当地金融机构授信的成功概率会大大提高。合资对象作为当地企业,对于当地法律法规普遍相对更加熟悉。加强沟通,可以省去咨询费,并避免各种不便和壁垒。
    其次还可以借鉴国外企业在品牌国际化方面的成功经验。1968年索尼在进军欧洲市场时,为避免利益纠纷,并未选择与同行业的企业进行合作,而是把合作对象确定为当地一家银行,并与对方以协议形式约定,当市场扩大到一定程度时,在合资一段时间后可以用较高的价格回购股份。这样无论在合资过程中还是在回购时都能实现双方共赢。
    综上所述,现就中国企业如何走出去提出如下四点建议:
    一、先建立海外办事处,全面了解和谨慎选择合作和合资伙伴。
    二、时机成熟时尽可能采用与海外企业以合资的方式进行合作。
    三、选择合资对象时回避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四、与合资企业签订附属协议,约定未来有权以较高、合理的价格回购股份。
    这样,一方面实现了中国企业与海外企业的共赢,另一方面可将走出去的风险降到最低。中国企业走出去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必要要求,是市场经济开放性、竞争性的内在要求。企业走出去可以更好地整合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进一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使企业更广泛地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接受全世界的监督,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提高全球消费者对中国品牌的认知度,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提高我国经济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