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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8号提案复文

2013-02-28

农业部

2012年8月9日以农办案〔2012〕119号文函复:

程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管理,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做了全面规定,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农产品产地管理、农产品包装标识、监督检查等制度。及时修订了《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配套制订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投入品使用、标识制度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山东、江苏、浙江等一些地方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和规章也相继颁布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步入依法监管的新阶段。下一步将继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出台更加详细的操作性规章制度,完善过程管控、产品追溯、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管理规范,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依法监督。
    二、关于健全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各级政府及农业部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评估、专项整治、监督抽查、应急预警为突破口,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例行监测方面,形成了涵盖主要食用农产品品种、覆盖主要消费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获得有效数据300余万个。2011年的蔬菜、畜产品、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7.4%、99.6%和96.8%,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稳定向好态势。在风险评估方面,2007年农业部依法组建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2011年组建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规划建立了65个专业性和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启动了蔬菜、水果、茶叶等8大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与专项评估工作;2012年跟进开展了羊奶、草莓等重点产品的专项风险评估。在专项整治方面,农业系统从2007年开始,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力图从生产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深入实施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假劣农资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蔬菜和畜禽水产品农兽药超标以及禁用药物违法使用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国务院依法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并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着力强化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促进各部门、各环节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下一步农业部门将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今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在依法加强执法监管的同时,注重体制机制的完善,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群策群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关于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对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责任分工意义重大。刑法修正案(八)在修订过程中,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规定。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严惩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强化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办和审理的协作配合,加大打击力度。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正在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主体制度的落实。为规范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中纪委、监察部正在研究制定《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规定》。下一步农业部将依照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执法等各相关方面的职责任务和责任分工,实现职能清楚、责任明确。
    四、关于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源配置
    最近一些年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高度重视,在经费、体系、能力建设等方面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中央财政相继安排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和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农业信息预警及信息网运行等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业投入品监管、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认证、低毒生物农药使用、安全用药和病虫害综合防治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互联网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发布等工作。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上看,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已全部建立,地、县、乡三级监管机构正在加快推进,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在不断提升。根据中央的部署,各级农业部门正在全力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已有60%的乡镇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万余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健全机构、加强队伍、完善制度、加大投入”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12年底前全国所有涉农乡镇基本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您提出的逐步建立对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的生产直接补贴制度的建议很有现实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和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尽快促进低毒低残留农药的推广和应用。
    五、关于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社会环境
    国务院及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工作。201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提出到2015年底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达到85%以上。2012年6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农业部等十部门,在全国统一部署下集中开展了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全国食品安全周活动,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多方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农业部门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热点问题,组织专家撰写科普文章,及时向公众发布,正确引领舆论导向。同时编写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消费指南》,以提升公众的农产品安全消费意识和科学判断能力,实现科学指导生产和正确引导消费。最近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再次明确提出食品安全工作要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方面,争取将食品安全纳入国家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课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广大科技工作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科普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对“三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