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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建设的提案

2013-02-28


案由: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建设的提案
提案人:程萍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农业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理
主题词:农产品安全
    食品安全事关百姓安康、政府形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而食用农产品是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工食品的主要原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至关重要。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社会各界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逐步向好。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现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仍然薄弱,制约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制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惩处力度不够,执法队伍不强。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由于农产品分布广泛、品种复杂、产业链长、影响因素多,管理体制不顺等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环节还易产生监管交叉领域。从食品安全管理的治理结构看,多主体协同治理食品安全的格局尚未形成,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管理的制度空间不足,社会公众参与管理的渠道不畅,社会舆论监督空间有限等。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国农产品生产依然以散、小、乱的分散经营为主,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均在基层,但目前基层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难以满足监管需要。如很多省县级以下基本没有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地级以上市平均编制三人左右,县、乡(镇)一级大部分没有专门监管机构;可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的县(市、区)也不多;特别是镇一级基层农产品质检机构,从仪器设备到检测技术人员队伍均无法满足监管需要,既缺少专职检测人员,也缺少专项检测经费,少数地方甚至连购买检测试剂的经费都无法落实,难以正常开展监管工作。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关乎百姓的食品安全的重大基本民生问题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和配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切实增加投入,强化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形成“政府保障有力、部门监管到位、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社会舆论有效监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通过促进法治爬坡防止道德滑坡,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为此建议:
    一、健全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体系。国家抓紧研究制修订和完善配套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从国家层面统一规范食用农产品的概念、界定食用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监管的职责分工。健全农产品生产区域分类管理,明确产地分类的标准和划分权限﹔完善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规范投入品使用;健全农产品生产档案和追溯制度,规范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完善检测和标识制度,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
    二、健全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完善配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和相关考核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和信息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危害因素调研,全面建立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探索运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主要内容的监管模式,以动态监测和预警为技术依托,完善预警日常运行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规范信息通报和沟通协调制度,及时通报部门监管信息,强化联合执法。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促进各部门、各环节监管措施有效衔接,堵塞监管漏洞,实现全程无缝监管,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提高综合监管水平。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管理行政体制改革,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资源,理顺管理模式,消除分段管理所存在的职能交叉与职能缺失的不足和弊端,全面建立起从“农田到餐桌”统一协调、全程监管的管理模式。
    三、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制修定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形式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相关主体的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进入和退出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推动企业改进食品安全管理。一旦发现,坚决依法惩处违法行为,让食品安全违法者的成本远远高于其收益。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同时抓紧研究制定全国性的问责法律,依法明确规定政府和监管部门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追究责任、追究谁的责任、由谁追究、如何追究以及问责对象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实现依法问责。
    四、切实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立稳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府资金投入机制,切实加大投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保证质量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在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要认真分析和预测与实施法律法规相应的执法资源,切实保障省、市、县和乡镇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主体在“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等执法资源能落实到位,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重点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全力推进镇级监管机构建设,完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投融资管道。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开发和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技术和服务。逐步建立对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的生产者直接补贴制度,促进优质优价市场机制的形成,引导农产品生产方式向质量效益型方向发展。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基金,用于补偿因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而受损的生产者和消费者。
    五、全力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快食品质量的诚信体系建设。密切与经信、银行、海关、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联动机制,建立完善的地方诚信经营体系,将食品质量信用体系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范畴。健全企业质量诚信分类管理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促进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约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违法生产和经营,确保食品安全。强化培训和宣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举办培训班、开辟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材料、组织送法下乡和知识竞赛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农户、生产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解决违禁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等当前制约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强化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树立全民良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包括消费者的安全意识、生产者的道德意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抓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透明度,动员各方力量关心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举报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