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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内蒙古确定为国家级煤炭深加工试验示范基地的提案

2013-02-28


案由:关于将内蒙古确定为国家级煤炭深加工试验示范基地的提案
提案人:陈光林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国家能源局办理
主题词:地区发展
    进入新世纪以来,内蒙古作为国家战略能源基地的地位得到显著提升。2001—2011年累计外送煤炭23.5亿吨,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如果在此基础上将内蒙古确定为国家煤炭深加工试验示范基地,大力发展煤炭深加工产业,将单纯供煤转变为提供油气等高效能源,将对国家能源发展具有多方面的重大影响和意义。
    内蒙古开展煤炭深加工试验示范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一是煤炭资源赋存得天独厚。内蒙古煤炭已探明储量7000多亿吨,居全国第一位,其中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占60%以上,具有大型整装、赋存稳定、煤质适宜转化等特点,特别是东部地区的煤炭大部分是褐煤,不适宜远距离运输。二是水资源能够满足发展需求。内蒙古西部地区黄河过境里程830公里,区域内黄河水配给水量58.6亿立方米,目前工业和生活用水仅占8.5%,并已通过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提供工业用水约5亿吨。东部地区(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地表水资源量337亿立方米,占全区地表水资源量的83%。通过采取水权置换、修建水利控制性工程等措施能够满足煤炭深加工升级试验示范项目的用水需求。三是资源开发与转化成本低。内蒙古煤炭埋藏较浅且构造简单,开采成本全国最低。目前煤制油成本的60%左右、煤制甲醇成本的45%以上来自煤炭和电力。内蒙古平均吨煤生产成本,露天矿为85元左右,井工矿为110元左右;每千瓦小时发电成本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15元左右。四是地区环境空间容量较大。内蒙古地域辽阔,国土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荒漠化、沙漠化土地较多,占国土面积的52.2%,国土开发强度仅为1.3%。森林、草原具有巨大的固碳能力。另外通过采取“点状开发、面上保护、集中布局”的方式,产业结构和布局总体上与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相符合,整体上有助于全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五是产品市场需求潜力巨大。随着我国节能减排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内地能源需求结构也发生明显变化,从单纯要求供应煤炭转变为要求提供煤制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化工产品。目前仅东北三省、京津冀、湖北、湖南等省市与我区签订要求提供煤制天然气的协议规模约300亿立方米。六是已经具有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的基础条件。
    为此建议:
    一、把内蒙古确立为国家煤炭深加工试验示范基地。将内蒙古蒙东(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蒙西(鄂尔多斯市)确定为国家级煤炭深加工试验示范基地,给予先行先试政策。完善现有示范技术装备,优先试验示范新技术、新装备,优先布局“十二五”示范项目。
    二、支持内蒙古开展煤炭资源循环利用试验示范。内蒙古准格尔地区高铝煤炭资源潜在氧化铝含量达50亿吨,用于发电后产生的粉煤灰中氧化铝含量达40%—50%,目前已积存量超过1亿吨,是我国特有的具有开发价值的重要资源。此外内蒙古煤炭生产、销售过程中还产生了大量低热值的物质,对环境造成了较大污染。建议支持内蒙古开展含铝非铝土矿资源、煤矸石和煤泥等综合循环利用试验示范。
    三、加快内蒙古电力外送通道建设。电力通道建设滞后,严重制约了内蒙古等能源富集地区的电力外送能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内蒙古电力外送通道纳入国家电网建设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建设。内蒙古至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均在超高压和特高压合理经济的输电范围之内。建议国家尽快确定锡盟至南京特高压外送电通道建设方案并核准建设,启动蒙西至长沙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建设,研究确定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方案,将呼伦贝尔至山东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纳入全国“十二五”电网规划。
    四、加快内蒙古电源基地开发建设。《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稳步推进内蒙古能源基地建设,支持呼伦贝尔、锡林郭勒、鄂尔多斯等重点煤电基地建设。内蒙古具备建设大型坑口电力群的优越条件,目前储备的电源项目超过5000万千瓦。建议国家支持推进锡林郭勒盟煤电基地、蒙西煤电基地、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呼伦贝尔煤电基地电源项目建设。
    五、给予差别化的节能减排政策。建议国家在分配能源消耗总量指标时,重点考虑产业结构、发展水平等因素,对于内蒙古等以能源重化工产业结构为主的欠发达地区,在指标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2012年国家发改委《关于征求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的意见的函》提出,到2015年内蒙古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4亿吨标煤,“十二五”年均增长7.4%;用电量控制在2900亿千瓦小时,年均增长13.5%。按照“十二五”规划的经济增长速度测算,内蒙古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的弹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考虑到已形成的能源重化工产业结构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内蒙古能源消费弹性不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此建议将内蒙古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调整为2.6亿吨标煤,“十二五”年均增长9.1%;用电量控制目标调整为3250亿千瓦小时,年均增长16.2%。
    另外风电作为一种洁净能源,在内蒙古能源消耗中占有较大比重,2011年全区风力发电259亿千瓦小时,占发电总量的8.7%。国家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达到15%,内蒙古规划“十二五”期间将新增风电装机2000万千瓦,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为鼓励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建议国家将风电用量单独统计并从能耗总量考核指标中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