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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6号提案复文

2013-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2年8月24日以财预函〔2012〕114号文函复:

谢碧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生态环境治理补偿的提案》,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转交我部办理。我们在认真研究、反复协商的基础上,拟定了初步答复意见,并征求了您的意见。根据您的反馈意见,现正式答复如下:
    山西省作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煤炭资源的过度开采也导致生态环境破坏和水土严重流失。考虑到上述情况,近年来,中央财政一直不断加大对山西省各项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生态环境治理的补偿。
    一、均衡性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遵循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选择影响地方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测算。其中,标准收入主要根据税基和税率测算,标准支出根据人口、面积和各地成本差异等客观因素测算。山西因生态环境治理等形成的财政减收增支,相应表现为标准财政收入的减少或标准支出的增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标准收支缺口自动放大,中央财政对山西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也将相应增加,形成对山西生态环境治理补偿成本的自动补偿。2011年中央财政对山西省的均衡性转移支付为164.4亿元,比上年增加41.6亿元。
    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起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通过提高转移支付补助系数的方式,加大对这些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这些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此外,对于国家禁止开发区和其他生态功能重要的区域,中央财政还给予引导性补助,由省级统筹安排使用。这一政策的实施,对调动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山西省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18个县纳入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2个县享受引导性补助,2011年转移支付资金共计4.65亿元,比上年增长21.4%,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
    三、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高度重视,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了针对资源枯竭城市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对纳入资源枯竭试点范围的城市进行补助,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完善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贷款贴息等方面。目前,山西的孝义和霍州已经纳入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范围,2011年享受转移支付补助2.38亿元。
    山西确实存在资源日益枯竭、历史欠账多、生态环境治理成本较高等困难和问题。下一步,中央财政将根据山西省资源开采环境损耗实际情况,继续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资源开采地区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督促引导地方加快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均衡省以下财力分布。实施激励奖惩机制,引导地方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